Page 50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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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定海公路段成建制划转定海区交通局,市公路局所属规费征收所部分收费项目及人员也划转定海区交
通局。10月,原属交通委员会管理的水上安全管理职能划转给舟山海事局;全市港口开发管理职能划转给舟
山港务管理局;新增汽车租赁行业管理职能。市交通委员会主要负责水陆交通行业管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
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水路航政管理,还有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船舶工业、
航道和航运设施建设及岸线布局等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等。2005年,市交通委员会内
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运输处、安全保卫处、计财审计处、规划建设处、科技教育处、交通
开发办(船舶工业处)等9个职能处(室),核定机关编制46人。
航空管理机构随着机场的建设而逐步建立和完善。1996年5月,舟山市民用航空管理局(舟山民用航空
站)成立,承担航管、运输、地面保障等职责,内设安全检查科、机场公安分局等科(部),负责安全工作。
1998年1月,设立舟山市民用航空管理局航空安全委员会,负责机场安全。1999年设局专职安全监察员,专门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下属各部门、分公司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察员,形成安全监察初步网络。2002年,设
局安全监察室,负责机场安全生产监管;是年,相继成立机场航空安全领导小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安全
检查领导小组、飞行区管理领导小组等机构,各部门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形成自下而上安全管理网络。
海 上 交 通 管 理
运输管理 1989—1991年,治理整顿客货运输市场,着重清理无证船舶的私自营运、违章、冒险航行
及违章搭载客等行为。1990年3月,以水上客运为主,整顿全市客运站、点秩序,改变“脏、乱、差”面貌,
责令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是年7月,规范水运单位有关业务申请,对申请筹建水运企业以及申请企业开业、
申请客运(渡运)航线、申请增加运力和变更经营范围的,均须经所在地县(区)交通局或授权的航管所审
核,经同意后,报市交通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1995—000年,运输管理重点保障水上运输船舶安全运行,每年对全市水运企业及个体(联户)营运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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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进行年检年审,严格审批营运船舶买卖。1995年全市66家水运企业270艘营运船舶和534艘个体(联户)船
舶通过年审,发放各类船舶营运证66本、许可证36本。1997—999年完成对全市71家水运企业、330艘客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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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计1.9万客位、33.11万载重吨,199标准车位)及296艘个体营运船舶(8.5万载重吨)的年检年审,审核、
审批办理船舶买卖计294艘,纳轨无证与外挂等船舶计209艘(2.2万载重吨),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64件。2000年,
审验水运企业73家,计324艘客货营运船舶(38.2万载重吨,2.26万客位);年审水运服务企业17家,年审率
100%。
2001年,开展水上客运企业和液化危险品货运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车客渡、危险货运等经营
条件评估,30家水路客、车客渡运企业减缩为20家,22家液化危险品货运企业中19家通过评估。对老旧客船、
车客渡船和渡船与货船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全年报废客船、车、客渡船舶22艘,计3847客位;货船30艘,计
5.39万载重吨。2002年,加大客货运输船舶营运管理,对个体运输船舶实施企业化经营管理,帮助有条件个
体船户组建规范化海运企业。全年组建海运企业25家,完成个体船舶企业化改造465艘、计16.079万吨,占个
体船舶总数76.5%。
2003年4月,开展海上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单船经营,实施船舶企业化管理。建立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