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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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嵊泗风景名胜区用地 嵊 泗 列岛为唯一的国家级列岛风景名胜区。景区面积37.35平方千米。主要景点
面积2.99平方千米,包括基湖沙滩(0.41平方千米)、南长涂沙滩(0.52平方千米)、大悲山(0.46平方千米)、
黄龙元宝石(0.15平方千米)、小洋石龙(0.43平方千米)、枸杞山海奇观(0.13平方千米)、嵊山东涯石壁
(0.52平方千米)和花鸟灯塔(0.37平方千米)。
岱山风景名胜区用地 省级风景名胜区。岱山岛上主要景点有摩星山景区(0.25平方千米)、鹿栏晴沙
(0.85平方千米)、双合石壁(0.048平方千米)、东沙古镇(0.25平方千米)和燕窝山(0.56平方千米)。此外,
还有衢山镇、秀山岛诸多景点。合计核心景区面积4.06平方千米。
桃花岛风景旅游区用地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32平方千米,重点景区有桃花寨景区(3.6平方千
米)、安期峰景区(2.4平方千米)和射雕城景区(1.5平方千米)。
土 地使用制度改革
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8年前,农村宅基地原属农民私有,后归集体所有且不收费。
1990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各县(区)试点收费。1993年1月起舟山市实行渔(农)村宅基地有偿使
用。在基本完成渔(农)村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基础上,各县(区)选择一个乡镇试点,采取边发证、边收费
方法,然后在全市(除普陀区外)全面展开渔(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1993—1995年收费标准为:在法定用地面积内按每平方米0.05~0.20元收取;超过法定面积实行分档累进
收费,促使用户返回多占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费由乡镇政府协同村民委员会收取,收取的使用费除上缴县
(区)5%外,其余大部分留给村和乡镇。留给村的使用费交乡镇(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建立单独账户,县
(区)土管、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村留用的使用费主要用于村内农业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土地开
发。各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分成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用于土地管理事业。
1993年7月,国家土管局通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停止执行。市土管局制定《关于
贯彻实施(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通知》,全面进行农村宅屋基地专项清理工作。
农村非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后,农村土地除用于发展农业生产、住宅建设,越来越多地用
于各类乡镇企业、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和个体工商户等非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