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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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资料价格    1997年,制定《舟山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办法》,尿素、碳铵、钾肥、磷肥、复
            合肥、农膜、甲胺磷、甲基1605及其他农药实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1999年,化肥出厂价格由政府定价

            改为政府指导价,化肥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农膜、甲胺磷、甲基1605及其他农药价格管理办法不变。
            2002年后,按《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实行管理,除政府补贴的碳铵价格由政府管理外,农药、地膜价格实
            行市场调节价。





                                 1989— 2001 年舟山市舟山本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

            表 4-10-3-6                                                                           单位:元/吨

















































                电价    1990年1月1日,除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外,舟山市电力公司供电范围内的统配电煤运加价从0.067
            元/千瓦时增加到0.072元/千瓦时。是年10月1日,统配电煤运加价提高到0.115元/千瓦时,照明用电不加价。

             11月1日,议价电加价由0.13元/千瓦时降低为0.07元/千瓦时,加收0.02元/千瓦时作为燃料电价调节基金。
                1992年3月,市物价局、市经委、市渔农委、市电力公司联合制定《舟山市电网渔农村电价电费管理实施
            细则》,渔农村电价实行分类综合电价,一年一定,分表用户电费=[相应的分类综合电价×(分类抄见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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