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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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11.02% 。小学教职工3787 人,其中专任教师3098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7% ,大专
以上学历73.56% ;小学高级职称以上占52.32% ,其中小中高占0.77% , 35 岁以下占68.37% 。初中专任教师
2198 人,学历合格率99.08% ,本科以上学历65.10% ;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占62.15% ,高级职称占10.46% , 35
岁以下占65.24% 。普通中学教职工4222 人,专任教师3333 人,其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135 人,学历合格
96.39% ,硕士以上占1.59% ;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占56.83% ,高级职称占25.02% , 35 岁以下占65.93% 。中等
职业学校教职工701 人,其中专任教师470 人,学历合格率75. 74%,硕士以上占0. 64%;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占
56.6%,高级职称占14.47%,35 岁以下占59.15%。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呈高学历、高职称、年轻化。有高校
教职工1351 人、专任教师888 人,其中教授27 人、副教授144 人。
师 资 培 训
20世纪90年代以前,教师学历偏低。市(区)教委要求教师开展在职学历进修,各县(区)教师进修学
校开办继续教育班,开展教师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
1992年,初级中学校长、小学校长进行岗位培训,职业中学和高中校长分期参加浙江教育学院培训;至
1996年,完成第一轮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校长开始持证上岗。1995年,省教委、省自考办在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中开设面向小学教师的大专教育专业,小学教师进修大专学历兴起。1996年,国家教委颁发《教师资格
认定过渡办法》,全市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专业
技术人员、教育职员均参加教师资格过渡。是年始,开展新教师上岗培训、教师全员培训。师范毕业上岗的大
中专毕业生接受教师培训中心为期一年的上岗培训,以及三年系列培训和跟踪考核。同时,开展弘扬师德风范、
倡导敬业奉献精神的系列教育活动,重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开展教育科研和各种形式的教学比武。
1997年,国家教委颁发修订后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市组织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制定
《农村骨干教师到城区学校拜师学习制度》。至2000年,有50名农村教师与城区学校教师开展拼班带徒学习。
建立市属学校后备干部档案,举办“九五”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开展小学教师“三字、一话、一画”基
本功训练。次年,98%教师考核合格,15%左右教师优秀。1998年,建立以浙江海洋学院和市教师培训中心
为龙头、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基地、基层中小学为主阵地的三级师训网络,参训人员须完成继续教育培
训240学时。制定《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考核办法》,规定一年试用期须完成120学时培训任务。1999年
起,启动名师工程和教师业务能力竞赛,评定学科教学带头人157人,A、B级教师354人。组织开展教师计算
机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6700名教师通过计算机等级考核,占教师总数的74% ; 3614名教师通过普通话测
试,其中3人获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
2000年,中小学教师开展普及英语和卫生保健教师心理教育培训,职教骨干教师参加省“双师型”教师
培养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培训。是年,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51期,受训3586人次;4000余名
教师参加全市统一理论考试,合格率99.1% ; 95%中小学教师通过“九五”期间240学分继续教育。2004年,
鼓励市属高中教师在职高学历进修,建立教育系统中青年人才库。
2005年起,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农村教师开展全日制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全员培训。举办中
青年干部培训班,实施骨干教师轮岗支教和中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学校干部上挂机关和机关干部下派学校
任职对流制;实施市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班主任评选管理办法,实行任期考核和岗位津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