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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志
本《意见》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原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
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2005 年 10 月 8 日)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
“暖人心、促发展”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节选)
(定委〔2007〕6 号)
近三年来,区委、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全区农渔村实施
了“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巩固“暖人心、促发展”工程前一阶段工作成果,进
一步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
求,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后三年,继续在全区农渔村实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
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小康社区为抓手,进一步突出以发展农渔村经济、促进农渔民增
收、完善农渔民社会保障、提高农渔民素质、美化农渔村环境为重点,加大对农渔村工作的力度,
促进农渔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使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为建设富
裕、和谐的新定海奠定扎实基础。
2. 基本原则。坚持既要继承前一阶段我区实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又
要根据农渔村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推出新举措,探索新机制;坚持从解决农渔民最迫切、最直接、
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努力为农渔民办实事、做好事;坚持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
农渔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联动;坚持
既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组织引导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
用,激发农渔民建设新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总体目标。到 2009 年,实现农渔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渔民收入有新增加,农渔民生活有新
保障,农渔民素质有新提高,农渔村社会事业有新进展,农渔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基本形成
体现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的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发展格局。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
突破 210 亿元,年均增长 15%;农渔村经济总收入每年增长 10%以上;农渔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11 万元,年均增长 10%以上;农渔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 80%以上,全区农渔村新
社区基本建成为“经济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体制创新”的小康社区。
二、切实转变农渔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渔业
4. 进一步推进农渔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设施型农业、休闲型农业;稳步发展远洋渔业,调整
调优海水养殖业。加强无公害蔬菜、优质水果、特色畜禽和苗木花卉等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
特色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2007 年新增一批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国家级无公害农产
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现代农渔业产业化基地面积累计达到 6 万亩,其中海水养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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