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泰顺县教育志
P. 109

泰顺县教育志                                        ·47·


               日常外出活动时,要有领导亲自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幼儿园、学前班要重视在日常生活
               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使幼儿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1998年9月24日,县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学前班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幼
               儿园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定时检查园内设施,及时研究处理各类安全因素,消除隐

               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幼儿人身安全。
                   2004年10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泰顺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指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结合创建“文明城镇”活动,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

               周边的环境、道路设施和交通秩序等。为此,县教育局于11月3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
               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7年3月22日,县教育局转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方法>等六个安全工作制
               度的通知》,要求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减灾和学生避灾自救能力,

               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2010年,中共泰顺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要确保全县校园平安。县人民政府划拨幼儿园专项保安经费30万元(每所幼儿
               园5000元)。教育局与公安局联合举办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

               措施,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育才幼儿园被推荐为2010年“平安精品点”,机关幼儿园为2009
               年“平安示范点”,县中心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为“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司前镇中心幼儿园等12所
               幼儿园为“平安校园达标学校”。
                   2011年4月,县教育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

               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对全县幼儿园开展专项检查。11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发生
               一幼儿园接送校车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后,县教育局会同公安、交通、安全监督等部门对幼儿乘
               车安全情况进行检查。12月,为了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了平安精品点、平安示
               范点、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平安校园达标学校四级联创活动。育才幼儿园被推荐为2011年“平安精品

               点”,县机关幼儿园、县中心幼儿园为2011年“平安示范点”,新城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安全文
               明示范学校”,县文化馆中心幼儿园等21所幼儿园为“平安校园达标学校”。


                                               第六节 领导与管理



                   民国26年(1937),城关设官办幼稚园,县国民政府直接管理。县国民政府拨款改建城区女子小
               学校舍3间二层木结构楼房作为幼稚园舍,添置课桌椅、风琴、滑梯、跷跷板等教育玩具。私立幼稚
               园由主办者负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规定幼儿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幼儿园是实施幼儿
               教育的机构。1951年以后,附设于小学内的幼儿园(班),由所属学校校长管理。
                   1956年,贯彻中央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精神,
               对各种类型幼儿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幼儿园的经费、人事、园舍、设备和日常行政事务,均由主

               办单位负责管理。教育部门办的幼儿园一般附设于小学内,仍由小学校长管理。有关幼儿教育的方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