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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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虫、打预防针。
                  1978年,温州市举办幼儿园卫生保健培训班,泰顺县选派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县内举办以建立
             幼儿卫生保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各幼儿园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1979年,教育部颁布《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对幼儿园生活制度、饮食管理、体育锻

             炼、健康检查、疾病预防以及安全制度等方面做了原则规定。1980年,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与教育部
             联合制定《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草案)。各幼儿园基本做到按时完成计划免疫工作,对传染
             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1985年,县卫生部门定期给幼儿进行预防接种、身体检查,各幼儿园建立健康检查制度、病儿隔

             离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提高了保养质量。
                  1990年9月,市卫生局、市教委、市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
             规定各县(市区)各类幼儿园的保健工作由各县(市区)妇幼保健站(所)直接管理,其他医疗卫生
             单位不得擅自参与管理。全县各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均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保教人员做到每年体检

             一次,凡患慢性痢疾、结核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精神病、滴虫性阴道炎
             等职业禁忌病患者,均不能在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健康合格者方
             可就职。是年始,各幼儿园在幼儿入园前,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发现传染病
             患者,在隔离期过后方可重新入园。在园幼儿每年体检一次,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五官科等,检查

             结束,做出群体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进行矫治。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经过重新体检
             合格才可返园。10月20日,市教委、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市区幼儿园伙食管理的
             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必须实行伙食定价管理。县内2个班级以上的幼儿园伙食实行专人负责,一般
             幼儿园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由园领导、教师、家长代表、保健员、炊事员等参加,制定伙食管理制

             度。幼儿伙食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月向家长公布饮食账目。教师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各幼儿园根据
             幼儿年龄特点和季节气候变化,科学编排每周食谱,每日食谱挂牌向家长公布,做到饭热菜鲜,荤
             素、湿燥搭配;禁止用杨梅干、山楂片、弹子糖三类食品当点心;幼儿食堂不买腐烂变质食物,不给
             幼儿吃隔日饭菜、盖浇饭,外购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

                  2003年6月16日,县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非典防治期间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结合非典防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监督和应急预案,
             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餐饮卫生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食物中毒事
             故发生。

                  2005年开始,县机关幼儿园、育才幼儿园和三个班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为保证幼儿的卫生安
             全都制定了生活制度、饮食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健康检查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和安全制度等各项规
             章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安全工作


                  1994年3月,县教委、县妇联下发《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
             学前班定期对房屋、设备、环境、教育玩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加强防范

             措施,消除伤害儿童的隐患,严禁使用危房。幼儿园、学前班不宜组织幼儿到园外郊游、演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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