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8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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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落实知识分子的政策。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以极大的热情关心教师。尊重他们的辛勤劳
动,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注意改善其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在全
社会形成尊重老师的良好风尚。
要重视在中小学教师中的建党工作。符合入党条件的教师要及时发展入党,有条件的中学和区、
乡小学都要建立党支部。
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从事山区教育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要根据有关
规定增加浮动工资一级。民办教师工资一般不能低于社队企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各乡政府要在年内解
决好长期拖欠的民办教师工资,今后能使民办教师按月领到工资,保证他们有合理、稳定的收入。每
年要根据省、市安排的专用劳动指标,将一部分经考核合格的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4.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的领导。首先要调整和配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把那些忠于
人民教育事业、懂得教育理论、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那些长期闹不团结,思想政
治工作涣散软弱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不适合学校领导工作的同志,各级党委要下决心,坚决采取组织
措施予以调整。
建立教师岗位责任制。每个教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广泛开展
“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创三好”和文明礼貌月活动,并通过各科教学和勤工俭学活动,加
强爱国主义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法制、劳动等方面的教育,把学生真正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
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把学校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单位。
5.保证学校有一个安定的教学秩序。凡有发生哄抢校产、强占校舍、冲击学校、扰乱教学秩序
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会议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战斗在教育第一线的学校领导和全体
教师,要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勇于创新,为开创我县教育事业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泰顺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加速我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十项规定
(1986年12月15日)
为了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提高办学效益,加速我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小学教育
质量,针对目前我县小学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作如下规定,望你们严肃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有
禁必止、有令必行。
1.校长必须明确自己的首要职责,集中精力切实把普及初等教育工作作为“大政”来抓,做到
一学期有三查:期初查入学率,期中查巩固率,期末查合格率。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
决。尽快达到全体适龄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要求。必须懂得四率计算,及时做好统计报
表,准确掌握四率有关的各种数据。
2.全面开展少年儿童文化户口普查,做好1~15周岁少年儿童和在校生的登记造册工作。按照分
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本乡的经验、文化发展状况,既要积极进取,又要实事求是,制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