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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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世纪80年代
1979年10月,全省托幼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恢复和发
展全省托幼事业。省政府和各地区(市)及多数县相继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工作人
员,落实措施发展托幼事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也随之得到恢复与发展。1981年起,全
省幼儿园均按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关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系统规定,
在基本恢复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幼儿的饮食营养和卫生管理,健全环
境卫生和幼儿个人卫生制度以及各种健康检查制度。至1985年底,杭州市80%的幼儿园已
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配备专兼职保健人员;儿童入园均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平时坚持对
幼儿进行晨间检查,并基本上做到食具、玩具消毒,流水洗手、一人一巾。市内59%的幼儿园
做到计划膳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营养分析,调整蛋白质、营养素的比例,保证幼儿正常身
体发育的需要,并基本做到幼儿每天有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温州市建立了托儿机构保健
网,制订《卫生保健评分细则》,每年两次对全市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比检查,还组织
培训幼儿园的医务保健人员,编印了13万字的培训教材。1987年5月,全省有100所幼儿园
(所),因幼儿的饮食营养科学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良好,体育锻炼和防病治疗措施落实,身
心发育各项指标高于同类幼儿园的幼儿,受到省妇联、省教委、省总工会、省卫生厅联合表彰。
同年,《浙江省个体托幼组织管理试行办法》也正式颁布,对公民个人办托幼组织的卫生保健
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至1989年,全省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已普遍有所提高。绝大多数幼儿园都已建
立卫生保健制度,并有具体落实措施。条件较好的城市幼儿园和企事业部门幼儿园已有半数
建有医务室或保健室,城镇幼儿园也有1/4已建医务室或保健室。本年,全省幼儿园所配医
务人员和保健员计有910名。
3.20世纪90年代及其后
1992年 ,省教委制订《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基本要求(试行)》和《浙江省乡(镇)中心幼儿
园基本要求(试行)》,对乡(镇)以上幼儿园提出了规范办园要求,特别对完善幼儿园卫生保健
设施与管理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化办园和争创省示范性幼儿园成为全省幼儿教育发
展与建设的重点。1994年12月,卫生部、国家教委联合颁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
办法》,省卫生厅、省教委随即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要求全省幼儿园据此执行。全省幼儿园
随即依上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
器械设施条件按“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
求作出改善或改造规划,不少县(市、区)则根据当地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以新建或重建方
式,使设施条件一步到位;较为正规的幼儿园均按规定设立了保健室及隔离室(或隔离床),并
依据幼儿园编制标准配备了保健人员。
多数幼儿园对原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作了修订、完善,包括:()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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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整洁、优
美的环境;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
面的专门培训。()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儿童入园须经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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