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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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填补。明代复改路为府,路学又改为府学,浙江境内设置11府,领1州、75县。秀水等11


                                  个新设县(州)均新建县(州)学。清代的地方行政建制改为府、州、厅、县,计置11府,领1州、



                                  1厅、76县(其中定海县曾一度升为直隶厅,后又复改为县),府学仍保持11所,县(厅、州)学


                                  则为78 所。



                                          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颁令各地劝农立社,遂使社学(乡村初等启蒙教育机构)


                                  得以倡兴。明代沿袭元制,于洪武八年(1375年)和十六年两次下诏,令于农村及城郊坊厢设



                                  立社学,聘请儒学教师,对15岁以下的入学生童实施初等启蒙教育,向府州县学输送部分合



                                  格的“儒学生员”。浙江社学由此勃兴,仅仁和、钱塘两县即分别办有社学221处和176处。


                                  明代中叶后,社学逐渐废弃。清初又继续倡兴,诏令各府州县每乡均须设置社学,至康熙六十



                                  一年(1722年),浙江全境已有社学410所。


                                           倡导学术思想研究的书院则因元代实行歧视汉儒政策,规模有所压缩。至元三十一年



                                  (294年),江南浙西等处肃政廉访使徐琰于杭州纪家桥东的旧太学故址建西湖书院时,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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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院已由南宋兴盛时的190处减至90处。明代重又复兴,全省有63个县设有书院,总数近


                                  300处。唯嘉靖十六年(1537年)后,全国曾出现过数次毁坏书院事件,浙江亦曾受到影响。



                                  清初实行文化专制,对书院教育曾一度予以抑制,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后再次提倡,全省



                                  先后有书院570余处。


                                           自元代起,书院开始逐步官学化。明清时期,许多书院更成为士子参加科举的预备场所,



                                  不再以讲学为主,而是组织生员专习举业。但也有不少书院仍坚持旧衷,以讲求理学或博习


                                  经史词章为主,继续延聘鸿儒名宿千里赴讲,传经播道。明代宗师王守仁(字阳明)从34岁起



                                  开始讲学,历时23年,足迹遍及浙、赣、皖、黔、桂、粤诸省,并在其驻足之处广建学校,倡导“明



                                  人伦”“变士风”“致良知”“知行合一”之教育学术思想。浙江境内尤以余姚、绍兴、杭州等地学



                                  子就教良多,“先生每临讲座,前后左右环坐而听者,常不下数百人”。①


                                          明、清二代,浙江继续保持人才辈出的势头。《明史》所列传人物1771人中,有258人为



                                  浙江籍人,占14.6%,居各省之首。清乾隆元年(1736年)诏举博学鸿词,全国先后选举267


                                  人,浙江则有68人被举。在清一代,浙江颇多宗师级大家出现,举其要者,有余姚黄宗羲被尊



                                  为浙学之宗,又有鄞县万斯大、仁和卢文弨、萧山毛奇龄、定海黄以周、德清俞樾、瑞安孙诒让、


                                 余杭章太炎为经学大师,鄞县万斯同和全祖望、会稽章学诚、钱塘夏曾佑为史学大师,余姚韩



                                  孔当、邵廷采,桐乡张履祥分别为王(阳明)学和程朱理学的延续发扬者,仁和丁谦则为研习地



                                  理之大家,此皆为教育发展之功。


                                           自明代始,学校教育性质发生变动,由此前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变为参加科



                                 举的必由之路,进入学校乃登上科举阶梯的第一级。明成化年间(1465—487年)以后,科举
                                                                                                                                                                             1


                                  考试的取舍又以八股文为主要依据,由此,专习举业,即训练学生作八股文章成为学校教学的


                                  主要内容,经、史、历、算诸学则均被束之高阁。原以倡导学术思想研究为主的书院也渐成专



                                  习举业的场所。学校教育逐步失去独立地位,成为科举的附庸。







                                         ① 〔明〕钱德洪:《传习录序》,见王阳明《传习录》(中卷),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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