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0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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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高中部。会考科目为高中阶段按教学计划开设的全部文化科,包括政



                                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9门。会考实行分段安排,高一学年结束考



                                历史,高二学年结束考数学、化学、地理、生物,高三学年结束考政治、语文、外语、物理。1988


                                年起,高中毕业会考成为高中证书会考,会考项目增加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劳动



                                技术、社会实践、体育6项考查项目。各考试科目成绩按A、、、、五等记分,E等为不及
                                                                                                                                                      B
                                                                                                                                                           C
                                                                                                                                                                D
                                                                                                                                                                     E
                                格;考查科目则只记及格与不及格。每年会考的A 等比例约占15%,等占25%,等占
                                                                                                                                                                                                        C
                                                                                                                                                                              B
                                30% ,、E等合占30%。对参加全部科目会考并合格的学生,均发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证
                                             D

                                书,作为高中生的学力证明。此项工作由省教委(厅)教研室为主建立的省高中会考办公室主



                                持,按省统一命题,各市(地)负责考务、阅卷,学校组织实施的分工进行。高中会考科目不及



                                格者,按规定可参加全省统一补考,每生每科只准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在登入成绩册和学生


                                档案时予以注明。



                                          2.减轻高中生过重课业负担



                                         1995年3月22日,省教委下发《关于对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几个突出问题的整


                                改意见》,严格控制省级组织的高中学科竞赛,经批准开展的各种竞赛活动的所有经费均由举



                                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校和学生收取费用,高考和高中证书会考不按成绩排列名


                                次;除按国家教委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编写、审定供本省高三年级学生使用的



                                各一套复习与辅导资料外,不编写或推荐复习资料和学习辅导资料;除高中证书会考、高中阶



                                段招生考试(可与初中毕业考试合一)外,废止其他年级的会考、统考、统练。


                                         2004年后,省教育厅又规定,学生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科,可予多次补考;单科成绩



                                特别优秀者,可由任课教师推荐或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予单科免


                                考,或单科免修,或提前参加普通高中证书会考。高中学生对证书会考成绩不满意者,经本人



                                 申请,学校同意,可予重考,并以最好成绩记入档案。



                                         2005年2月4日,省教育厅又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要求


                                进一步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规定:高中招生要将综合素质测评与学科成绩结合起来,全面



                                衡量,适者录取;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除高三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



                                模拟考试;高中考试按省会考办公室确定的科目组织考试;降低文化课考试难度,期中、期末


                                考试的难度控制在0.7~0.75;高中学生每日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的时间



                                计算)不超过90分钟,每日在校活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1999年秋开始在宁波效实中学、杭



                                州第二中学举办的分别侧重于数学和物理的高中起点理科创新教育试点班,自2005年起停


                                止招生。





                                          (二) 高中德育改革





                                          浙江省高中德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总体上与初中类同。20世纪90年代后,又有一些新


                                 的改革举措。



                                          1.调整思想政治课内容结构



                                          高中阶段开设的思想政治课采取模块式的组织形态,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各课程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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