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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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代旧学系统


















                                          浙江教育,发轫甚早。春秋时期,越王句践即有“十年教训”之举,对士民实行教化、训练,


                                  以提升国力。东汉时期,书馆等私学机构已趋兴盛。两晋时期,横阳县建学宫,永嘉郡建郡



                                  学,则为浙江省地方官学之滥觞。此后,迭经隋、唐、宋、元、明、清各代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


                                  备的学校教育体系。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求是书院、养正书塾、蚕学馆等新式学堂先



                                  后创办;因其有别于旧时各类教育机构,故有“新学”之谓。与此相对应,此前各类教育机构所



                                  实施的教育,则通称为“旧学”。光绪三十一年八月,清廷下诏“废科举,兴学堂”,则使新学勃


                                  兴,取代了旧学。新学与旧学,既有区别,也有其历史渊源。










                                                                                                    第 一 节   旧 学 概 览









                                           中国教育发展的起点,可追溯至远古的原始社会。但其时的教育尚属原始状态,融合于



                                  社会生活之中,以口耳相传和模仿为主要手段。进入奴隶制社会后,随着生产力发展,教育始



                                  脱离生产劳动而成为专门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即有了学校教育。其时的学校教育均属官学体


                                  制,由领主贵族所垄断,以贵族子弟为教育对象,即所谓“学在官府”。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奴



                                  隶制崩溃,学校教育始从官府移向民间,产生了私学,形成官学系统与各类私学并存的局面。


                                  浙江旧学的发展虽略迟于中原地区,但其发展轨迹则与此相同。





                                            一、旧 学系统





                                           自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私学后,浙江的旧学系统长期保持着在城市官学与私学并存,在乡



                                  村主要依赖私学的特点。





                                           (一)官学





                                          由官府举办并管辖,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类学校,在形制上较为正规,并在较长时


                                  期内处于主导地位。



                                          中央官学由朝廷直接举办并管辖。南宋时,杭州作为京畿重地,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


                                  化、教育中心,国子监(学)、太学、宗学、武学、医学、画学等教育机构相继建立,浙江自此始有



                                  中央官学。



                                           地方官学是历代官府在其辖区内办的学校。西晋太康四年(283年),横阳县(今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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