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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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古代旧学系统
浙江教育,发轫甚早。春秋时期,越王句践即有“十年教训”之举,对士民实行教化、训练,
以提升国力。东汉时期,书馆等私学机构已趋兴盛。两晋时期,横阳县建学宫,永嘉郡建郡
学,则为浙江省地方官学之滥觞。此后,迭经隋、唐、宋、元、明、清各代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
备的学校教育体系。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求是书院、养正书塾、蚕学馆等新式学堂先
后创办;因其有别于旧时各类教育机构,故有“新学”之谓。与此相对应,此前各类教育机构所
实施的教育,则通称为“旧学”。光绪三十一年八月,清廷下诏“废科举,兴学堂”,则使新学勃
兴,取代了旧学。新学与旧学,既有区别,也有其历史渊源。
第 一 节 旧 学 概 览
中国教育发展的起点,可追溯至远古的原始社会。但其时的教育尚属原始状态,融合于
社会生活之中,以口耳相传和模仿为主要手段。进入奴隶制社会后,随着生产力发展,教育始
脱离生产劳动而成为专门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即有了学校教育。其时的学校教育均属官学体
制,由领主贵族所垄断,以贵族子弟为教育对象,即所谓“学在官府”。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奴
隶制崩溃,学校教育始从官府移向民间,产生了私学,形成官学系统与各类私学并存的局面。
浙江旧学的发展虽略迟于中原地区,但其发展轨迹则与此相同。
一、旧 学系统
自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私学后,浙江的旧学系统长期保持着在城市官学与私学并存,在乡
村主要依赖私学的特点。
(一)官学
由官府举办并管辖,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类学校,在形制上较为正规,并在较长时
期内处于主导地位。
中央官学由朝廷直接举办并管辖。南宋时,杭州作为京畿重地,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
化、教育中心,国子监(学)、太学、宗学、武学、医学、画学等教育机构相继建立,浙江自此始有
中央官学。
地方官学是历代官府在其辖区内办的学校。西晋太康四年(283年),横阳县(今平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