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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二  篇  人  民  政  府  与  政  务



                                    1984  -1990年 全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单 位 职 工
                                        年 平 均 数 、工 资 总 额 、平 均 工 资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项 目 \ 年 份
             职 工 年 平 均 数 (人 )  165868   182521   186307    200332    212671   218265    219798
           年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万 元 )  15330.84  19574.96  24784.59  30176.98  43069.55  49323.41  55876.11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元 )  924      1103     1330      1506     2025      2260      2542
               注 :统 计 资 料 1959—1983年 来 自 市 统 计 局 《嘉 兴 市 国 民 经 济 统 计 资 料 》。
                 1984—1990年 来 自 《嘉 兴 市 统 计 年 鉴 》。
                                                        227.99元 ,占 工 资 总 额 的 21.52% 。
                         职 工 奖 金 、津 贴                       至 1990年 ,全 市 全 民 企 业 给 职 工 发 放 各 种
                职  工  奖  金     1950年 ,部 分 企 业 发 放 超 产    奖 金 13759.62  万  元  ,  占  职  工  工  资  总  额  的
            奖 、节 约 奖 。 1956年 ,几 乎 所 有 企 业 都 实 行 奖       24.6%,职 工 年 人 均 得 奖 金 626元 。
            励 ,且 名 目 繁 多 ,有 定 额 奖 、节 约 奖 、质 量 奖 、安          职  工  津  贴    国 家 对 从 事 劳 动 条 件 差 、工 种
            全 奖 等 六 七 种 。1958年 ,贯 彻 政 治 鼓 励 为 主 ,物      艰 苦 、有 害 健 康 的 工 人 发 放 津 贴 。 各 县 、市 企 业

            质 奖 励 为 辅 的 原 则 ,企 业 的 各 种 奖 金 多 数 被 取      均 建 有 各 种 津 贴 制 度 。 1978年 ,嘉 兴 县 (市 )全
            消 。翌 年 ,恢 复 建 奖 。当 年 发 放 跃 进 奖 ,年 底 改 综     民 企 业 有 40种 津 贴 制 度 和 规 定 ,分 3大 类 :属
            合 奖 。 1961年 ,改 评 奖 为 计 奖 。 翌 年 ,改 综 合 奖     工 资 性 津 贴 10种 ;福 利 性 津 贴 19种 ;生 产 成 本
            为 月 奖 、季 奖 ,奖 励 面 控 制 在 生 产 工 人 的 80% 。     费 列 支 的 劳 保 津 贴 11种 。有 5种 津 贴 享 受 人 数
            嗣 后 ,改 综 合 奖 为 单 项 奖 。1976年 ,将 原 享 受 过      较 多 ,其 中 保 健 食 品 津 贴 占 15.82%、夜 班 津 贴
            综 合 奖 的 改 为 职 工 附 加 工 资 ,并 以 月 人 均 3元       占 48.09%、洗 理 津 贴 占 39.31% 、冷 饮 津 贴 占
            保 持 下 来 。1978年 ,恢 复 奖 励 制 度 ,奖 金 制 度 有      94.91%、卫 生 纸 津 贴 占 32.91%。1982年 ,各 县
            8类 ,奖 金 额 占 工 资 的 比 重 增 大 。 1980年 ,各 县      (市 )全 民 企 业 给 职 工 发 放 各 种 津 贴 费 1712万
            全 民 职 工 年 人 均 奖 金 108.43元 ,其 中 嘉 兴 市        元  , 占  年  工  资  总  额  的  13.28% ,其 中 嘉 兴 县
            (县 )全 民 职 工 为 116.18元 。 翌 年 ,控 制 奖 金 发      (市 ),占 年 工 资 的 13.80%。 1985年 ,全 市 全 民
            放 。是 年 ,嘉 兴 市 (县 )全 民 职 工 年 人 均 奖 金 比 上     企 业 给 职 工 发 放 各 种 津 贴 费 2409.77万 元 ,占
                                                                       %
            年 减 3.8% 。1982年 ,各 县 (市 )全 民 职 工 年 人 均      年  工  资  的  12.31 , 其  中  市  区  发  放  各  种  津  贴
            奖 金 93.2元 ,其 中 嘉 兴 市 (县 )全 民 职 工 为          1058.89万 元 ,占 工 资 总 额 的 12.54%。 1987
            84.5 元 ,比 1980年 人 均 减 少 31.68元 ,减           年 ,全 市 企 业 发 放 各 种 津 贴 3878.42万 元 ,占 年

            27.3% 。                                     工 资 的 12.85%,其 中 市 区 发 放 1593.93万 元 ,
                1984年 ,取 消 奖 金 “封 顶 ”,开 征 奖 金 税 和       占 工 资 总 额 的 12.47%。 1990年 ,因 物 价 等 因

            实 行 工 资 总 额 浮 动 包 干 ,并 将 奖 金 管 理 权 限 下      素 ,全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给 职 工 发 放 各 种 津 贴
            放 给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管 理 。 1985年 ,全 市 全 民 企      13516.53万 元 ,占 当 年 工 资 总 额 的 24.2%,全
            业 职 工 年 人 均 奖 金 186.63元 ,占 工 资 总 额 的        民 企 业 职 工 人 均 611.9元 ,占 职 工 年 人 均 工 资

            16.92%,其 中 市 区 全 民 职 工 年 人 均 184.57元 ,      的 24% 。
            占 工 资 总 额 的 16.08% 。 全 市 县 属 集 体 企 业 职
            工  年  人  均  奖  金  230.97 元  ,  占  工  资  总  额  的           职 工 劳 保 福 利
            2 2 . 1 6 % ,其 中 市 区 县 属 集 体 企 业 职 工 年 人 均 为    解 放 后 ,国 家 对 职 工 的 工 伤 事 故 和 生 、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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