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7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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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二 篇 人 民 政 府 与 政 务
只 有 同 工 种 成 年 工 的 30%— 40% 。 补 充 用 工 企 业 定 员 指 标 不 足 ,生 产 急 需
解 放 初 ,仍 沿 用 雇 佣 制 ,但 职 工 利 益 得 到 国 用 工 ,以 “补 充 用 工 ”办 法 解 决 生 产 缺 员 。 1979
家 保 护 。政 府 对 失 业 工 人 安 排 就 业 和 救 济 ,并 禁 和 1982年 ,各 县 (市 )先 后 招 收 补 充 用 工 5334
止 使 用 童 工 。 1956年 ,国 家 完 成 对 私 营 企 业 的 名 (其 中 嘉 兴 2308名 )。1985年 ,按 有 关 文 件 规
社 会 主 义 改 造 ,企 业 招 工 、社 会 就 业 人 员 均 由 政 定 ,对 补 充 用 工 分 别 转 为 固 定 工 和 劳 动 合 同 制
府 劳 动 部 门 实 行 统 管 、统 招 、统 配 。此 后 ,劳 动 就 工 。 此 后 ,停 止 这 类 用 工 办 法 。
业 纳 入 国 家 计 划 管 理 范 围 。 亦 工 亦 农 1978年 ,化 工 、缫 丝 、水 泥 、建
固 定 工 制 解 放 后 ,国 家 计 划 招 收 的 职 工 筑 、航 运 等 行 业 向 农 村 招 用 下 乡 知 青 和 “粮 户 不
(含 原 企 业 老 职 工 )都 为 固 定 工 ,由 国 家 统 包 、统 迁 ,身 份 不 变 ”的 农 民 务 工 ,集 体 签 订 用 工 期 限
配 。 1982年 ,各 县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166524 合 同 。 后 因 生 产 确 需 ,部 分 人 员 经 劳 动 部 门 批
人 ,其 中 固 定 工 128457人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准 ,转 为 固 定 工 。
77.14% 。 “土 地 工 ” 国 家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因 建 设
1984年 ,改 革 用 工 制 度 ,改 变 “统 招 、统 包 、 征 用 农 地 ,按 政 策 规 定 准 予 被 安 置 的 人 员 为 “土
统 配 ”的 劳 动 部 门 批 准 用 工 计 划 ,改 由 企 业 “面 地 工 ”。自 1983— 1990年 底 ,市 区 招 用 “土 地 工 ”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收 ,全 面 考 核 ,择 优 录 用 ”的 办 2882人 ,除 110人 属 保 养 外 ,有 1354人 安 置 于
法 。 1990年 底 止 ,全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职 工 220884 全 民 企 业 ,1387人 安 置 县 属 集 体 企 业 ,31人 安
人 ,其 中 固 定 工 133772人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置 在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 各 县 (市 )因 建 设 征 地 招 用
60.5% 。 的 “土 地 工 ”均 妥 善 作 了 安 置 。
劳 动 合 同 制 1986年 10月 ,国 家 对 用 工
1990年 底 全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全 部 职 工 数
制 度 进 行 重 大 改 革 ,除 复 退 军 人 、技 校 毕 业 生 分
单 位 :人
配 仍 为 固 定 工 外 ,余 均 改 为 劳 动 合 同 制 工 。1984
年 7月 ,市 府 在 全 市 企 业 中 试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试 其 中
点 。企 业 新 招 职 工 与 企 业 签 订 合 同 ,确 定 双 方 权 合 计 固 定 合 同 制 混 岗 计 划 外
临 时 工
职 工 集 体 工 用 工
利 和 义 务 ,用 法 律 形 式 确 认 用 工 制 度 。合 同 工 待 地区\项目 职 工
遇 ,均 参 照 固 定 工 待 遇 享 受 。1984— 1987年 ,全 全 市 220884 133772 36818 3842 29090 17362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有 合 同 工 24165人 ,占 企 业 市 区 90443 58721 16070 492 10106 5054
全 员 职 工 数 的 11.79%。1990年 末 ,全 市 有 合 同
嘉 善 县 22382 12661 3070 531 3316 2804
工 36818人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16.67% 。
平 湖 县 26215 14550 3605 1388 3486 3186
临 时 工 制 建 国 至 今 ,企 业 长 期 存 在 有 计
海 宁 市 34021 20815 4717 1056 6091 1342
划 内 和 计 划 外 两 种 用 工 制 度 。 经 批 准 的 计 划 内
海 盐 县 19078 10618 3675 249 2489 2047
用 工 ,可 进 入 常 年 性 岗 位 劳 动 ;企 业 临 时 需 要 用
桐 乡 县 28745 16407 5681 126 3602 2929
工 ,只 能 从 事 临 时 岗 位 劳 动 。此 类 用 工 制 度 问 题
较 多 ,各 县 、市 政 府 曾 作 过 多 次 调 整 ,逐 渐 加 以 职 业 技 术 培 训 建 国 初 ,企 业 职 工 文 化 、技
控 制 。 1987年 ,全 市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仍 有 计 划 术 普 遍 较 低 ,文 盲 半 文 盲 比 重 较 大 ,技 术 培 训 仍
内 临 时 工 2919人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1.43% ;计 划 采 用 “以 师 带 徒 ”的 习 艺 方 法 。 50— 60年 代 ,各
外 用 工 24020人 ,占 职 工 总 数 的 11.73%。1990 县 、市 工 会 相 继 开 办 初 级 文 化 补 习 班 、速 成 中
年 底 ,全 市 计 划 内 临 时 工 3842人 ,占 职 工 总 数 学 ,并 在 职 工 业 余 夜 校 开 设 专 门 技 术 课 程 ,提 高
的 0.17%;计 划 外 用 工 17362人 ,占 职 工 总 数 职 工 文 化 、技 术 素 质 。 部 分 有 条 件 的 企 业 ,积 极
的 7.86% 。 开 办 业 余 文 化 、技 术 学 校 ,对 职 工 进 行 文 化 和 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