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1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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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乡村建设
分 11 期 22 个班,组织全县驻村指导员、村主职干部共 1050 人参加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集中培训。
是年 9 月,启动“双百”结对共建活动,共有 102 家文明单位与 102 个村(社区)结成对子,共提
供资金 688.05 万元,送书籍 5930 册,结对困难户 258 户并提供帮扶资金 36.17 万元,帮助结对村发
展经济项目 21 个,安排就业 339 人。
是年,齐贤镇党委、政府在全县首创组织镇域范围内工商企业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全
镇共有 39 家企业与 19 个行政村进行结对,企业首次出资 224 万元,用于结对村建设。在总结齐贤镇
经验基础上,绍兴县全面组织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共建新农村活动。到 2007 年年底,全县共有 135 家
工商企业与 102 个村进行结对帮扶共建,共同落实项目资金 3620 万元,其中结对企业出资 637 万元。
专记 绍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绍兴县农村顺应乡镇经济崛起大潮,大力发展村办集体企业,迅速壮大农村集
体经济实力,为村集体创造和积累部分资金、资产和资源,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经济保障。进
入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村办集体企业纷纷进行产权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通过股份合作、资产拍
卖、转让租赁等途径,村集体相继退出直接经营企业,获取大量现金或拥有厂房、店面等实物资产。
其后,随着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资产的拆迁征用,一部分村经济实力具有相当大规模,到 2000 年
末,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 13.64 亿元,其中村级 11.01 亿元。到 2013 年,全县村级集体总资
产达到 69.48 亿余元,其中净资产 51.56 亿元,最高的钱清镇方家桥村净资产 16382.45 万元。
2000 年 4 月 28 日,出台《绍兴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0 月 8 日,绍兴县委办、县政府办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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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意见》,开始探索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规范
化管理新办法。从初期全面推行村级会计代理,规范村级财务开支;到 2005 年以后实施村级财务
公开,实施村民民主理财制度。2009 年开始系统化规划“三资”管理,对“三资”管理的范围、程序、
制度、监督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设计。2012 年,绍兴县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示范县。2013 年,绍兴县针对新实际,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实施“8+12”管理体系,推行农村
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使农村集体“三资”运作阳光化、管理信息化、交易市场化。
村级会计代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绍兴县从实行村财镇管入手,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
度化。2000 年 5 月 30 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的实施意见》,在全
县各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度,各镇设立会计代理服务站,为村代为建账、记账、算账、报
账、管账。各镇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有序、“六个不变”(村级集体经济所有权不变、集体资产使用权
不变、财务的审批权不变、以村作为独立的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财务受镇经管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不变、财务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和镇经管站的审计不变)原则,通过宣传发动、确定方案、组
织实施等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在各镇建立会计代理站,选聘会计,统一管理辖区各村的资金和会
计账目;镇牵头组织对各村原有村级账户、现金、财产物资、欠款借款等财务情况进行清产核资,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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