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9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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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乡村建设
级美丽乡村先进乡镇。2013 年,漓渚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花卉之乡”特色优势,投入资金 600
余万元,率先在棠棣、棠一等村启动实施“鲜花进村”工程,提升村容、村貌、村风,当年,被评为“浙
江省最佳宜居示范镇”,漓渚镇棠棣村以“生态美、产业美、人文美”,荣获全省 20 个“浙江最美村庄”
之一,是绍兴市唯一获此殊荣乡村。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绍兴县一些历史悠久、文化深厚、民俗丰富、建筑古朴的农村村落,成为美丽乡村中的一颗颗璀
璨明珠。稽东镇冢斜村自 2003 年以来,村民自发成立古村保护小组,组织编纂《冢斜村志》和《冢
斜余氏宗谱》,着手维修余氏宗祠和永兴公祠,抢修明清时期建造的民居古台门,申报文物保护单位
(点)5 个。2010 年 7 月 22 日,该村以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淳朴的民俗风情、极具特色的
古建筑风格和整体保护的完整性,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命名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
村,成为绍兴市首个获此荣誉的村庄。此后,组织编制《冢斜古村保护与开发详细规划》和《冢斜历
史文化名村旅游区总体规划》,发动村民、乡贤募集资金 1500 万元,推进 150 多间古民居保护和修
复,开展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扔等现象,进行管线入地,修复大小西岭古道,实施永兴公祠的文化布
置,有效保护古村风貌,彰显美丽乡村独特风情。
2012 年 5 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绍兴县政府对全县历史文化村落进行初步调查和核实,并对
照浙江省出台的历史文化村落认定标准,确定 18 个行政村作为绍兴县急需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其
中古建筑村落 15 个、自然生态村落 3 个。15 个古建筑村落分别为:柯岩街道州山村,兰亭镇紫洪山
村,稽东镇冢斜村、裘村村、下尉村、尉相村、尉村村、石岙村、俞谢骆村、稽江村、竹田头村、占岙村,
富盛镇上旺村,王坛镇上王村,平水镇王化村。15 个古建筑村落共有各类古建筑 400 余处,其中古
民宅(台门)、祠堂总计约 170 处,属于县级及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点)16 处,分别是永兴庙(永兴公
祠)、余氏宗祠、宾舍戏台、余氏老台门、八老爷台门、高新屋,三官庙、杨氏宗祠、裘氏新祠堂、镇东
桥、必有余庆台门、尉氏宗祠(下尉)、王氏宗祠,仙岩寺、尉氏宗祠、善庆学校旧址等。同时,将冢斜、
上旺、州山等 3 个历史文化村落上报,列入浙江省、绍兴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建设名录。
2013 年 4 月 19 日,绍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试
行)》《绍兴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提出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健全保护
规划体系、加强综合保护管理、提升人居生态环境、实施有序开发利用等五项主要任务。《办法》对
规划管理、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开发利用、政策保障、法律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规定。同时建立县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是年,县财政安排 700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等补助。启动全县历史文化村落保
护利用总体规划和 18 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平水镇王化村、王坛镇青
坛村、柯岩街道州山村、稽东镇陈村村等四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按照尊重
历史文化、传承人文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制订 3 ~ 5 年修缮保
护项目,为有序推进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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