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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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181·

             开化县志卷十




                                     教 育 志(目六)



                              制度沿革 各级学校(附表)                   社会教育

                              各种训练 学款 报社




                  昔人有言:三代以上,道在君相;三代以下,道在师儒。在君相则国家对于造士之制
             备,在师儒则国家对于取士之法详。盖古今时势不同,故教育制度亦因之而异。自清季,
             瀛海交通,科学日繁,非学校无以资设备,非专家不足以施教。而国家造士与取士之法,
             均同时并重。即地方贤达之士,亦莫不以教育为当务之急。开邑虽在山陬,然闻风而起,
             不后于人。惟地瘠民贫,则其事业之成就,自不能与富厚之区相提并论也。





                                            一、制度沿革




                  学校之制,见于书者,五帝时曰“成均”,所以成其性也;有虞氏曰“庠”,
             即学以藏粢,所以示养也;夏曰“序”,教以习射,检其行也;商曰“瞽宗”,
             以乐造士,成其德也;周人兼而用之。自汉至唐,虽皆立学,然取士则汉重荐
             辟,唐重科目;而学校亦只侧重于国学。开化设县,始于宋太平兴国八年,故
             记教育制度,断自宋始。
                  宋太祖既平天下,大兴文治,专尚科目。至仁宗庆历四年,诏州县皆立学。
             本道使者选部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有道业者。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
             预秋试,尝充贡者百日而止。我邑建学,旧志未记其始。观乡贤程俱《建学记》,
             则熙宁以前已有学矣。熙宁距庆历不过二十余年,或即庆历时奉诏所建。神宗
             时,王安石请兴建学校,帝令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御史、三司三馆,杂议以闻。
             苏轼曰:“时有可否,物有兴废。使三代圣人复生于今,其选举亦必有道,何必

             由学乎?且庆历间尝立学矣,天下以为太平可待,至于今惟空名仅存。今陛下
             必欲求德行道艺之士,责九年大成之业,则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
             力以治宫室, 敛民财以养游士,而又时简不帅教者屏之远方,徒为纷纷,其与
             庆历之际何异?”及徽宗崇宁元年,宰臣请天下州县并置学。州置教授二员。
             县亦置小学,县学选考升州学。三年,令州县学用“三舍法”升太学,罢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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