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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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卷九 乡镇自治志
时 期 乡镇数 经费来源 经费数目 备 考
宣统三年 七 粮赋附捐 二一○○
民国元年至二年 七 粮赋附捐 二一○○
民国三年至十五年 八 粮赋附捐 二一○○
粮赋附捐 二一○○ 本期间,乡镇事务停顿,经费拨充县党部
民国十六年至十八年 八
及县立款产委员会
粮赋附捐 四八○○
民国十九年至二十二年 四
新粮赋附捐
新旧粮赋附捐、自治 二○ 一四 据县政府预算书年拨乡镇公所为一七一二二
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 四十
户捐 六 元,余款充县府印刷保甲表册费用
新旧粮赋附捐、 二○ 一四
民国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 十九
自治户捐 六
新旧粮赋附捐、自治 二六 二三
民国二十八年 十九 户捐、省府拨补, ○
二成田赋及二成营业税 未详
田赋带征四成,营业 二六 一○ 本年分乡镇为甲乙二种以支配经费,后乡
民国二十九年 十九
税二成 ○ 镇等级亦屡有变更
田赋带征四成,营业 二八 八○
民国三十年 十九
税二成 ○
自治户捐 一二 ○○
民国三十一年 十九
○○
乡镇户捐、 四六 七五
民国三十二年 十九
劳役捐 三三三
民国三十三年 十九 乡镇公粮 六六七石
富力捐 六四 ○○
民国三十四年 十九
○○○
民国三十五年 十九 劳力捐 未详
人民捐献 一○ 五八
民国三十六年 十九
○○○○
乡募食谷 二九 六四
石
民国三十七年 十九
乡募经费 三七九二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