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7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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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497·

             孔子所如不合“无可”二字,足概一生,却自寻出路,曰无不可,岂非不可中,原有真可
             耶?删定六籍,亦若是矣。夫嶰谷之竹,爨下之桐,池边之方响,无不可以叶天籁而正雅
             音,千古神交,敢自阻隔,以为不可哉!独念夏秋之际,改窜已多,他时侍教高明,尽发
             吾覆,此编当不留一字。既不能谈《易》折角,又安能说《诗》解颐,恶知余所谓可者之

             非不可耶?予滋惧矣。


             《春秋取》自叙                                                              蒋泰宾
                  《春秋》者,孔子正名之书也。正名所以正人心也。正名一论,为卫发之,当日果艺
             达三贤相顾踌躇,皆未领略,甚且以身殉之。人心是非,摇乱一至于此,安可不亟正也?
             《易》教微,而失得不足以惧人,曰此事前之迂筹也。《诗》教废,而美刺不足以惧人,曰
             此事外之闲评也。不得不就行事之深切著明者,而论列之。欲正将来之是非,先正既往之
             是非;欲正天下之是非,先正宗国之是非。故借《编年》一书为案为断,而名始正也。盖
             末世惟知有利耳,君不正其君,臣不正其臣,父不正其父,子不正其子,使顾名思义人心
             当有怵惕不安者,有万世不易之义,无一时可征之利也。正名所以正人心也。是故《春秋》

             作而《易》教复明,《春秋》与《易》相为表里者也。《春秋》作而《诗》教复兴,《春秋》
             与《诗》相为终始者也。读《易》不可不读《春秋》,《易》其律令,《春秋》其断例乎。读
             《诗》不可不读《春秋》,《诗》其巽言,《春秋》其法语乎。则请以读《易》之法读之,观
             玩之法,大义凛然,不必深文巧诋,而始为洁净精微也。则请以读《诗》之法读之,讽诵
             之间,大义豁然,不必容隐逸贼,而始为温柔敦厚也。善善长,恶恶短,义在劝勉,防未
             然,儆初萌,义在表微,皆《易》与《诗》之义也。义者,孔子所取也,则正名以正人心
             之深旨也。后人推尊太过,曰:褒贬严于一字,赏罚及于身后。夫褒贬赏罚,岂告老之大
             夫所得行于天王、国君哉?又曰:帝王百世不易之大法,考三王而建天地也。惇典庸礼,
             命德讨罪,圣人以天子自处也;春生夏茂,秋肃冬藏,圣人以天自处也。此又愚所深惑,
             而不敢取也。


             《桂岩集》序                                                               杨士奇
                  襄府纪善、三衢江秉心,录其先世科名,并所受赐诗,及行实、遗文,而附以当世名
             胜之文有关于江氏者,为一巨册,名《桂岩集》。桂岩,江氏家世所居也。以属余序。余受

             而阅之,曰:“呜呼,其盛矣哉!”昔者江氏世有闻人,瑕邱之经学,次翁之巨孝,应元文
             通之文章,皆焯焯著称。而近数百年来,江氏文献,特见衢、睦间。民表以正言直道动当
             世,子远以文学、德望位宰相,死国难,皆尽忠所事,焜耀简册。而族人自宋以来,擢正
             科七十有七人,他歧进者不与;仕而纡金紫曳银青七十有八人,下此者不与。何其盛也。
             盖吾有感于其先矣。钱氏奄有吴越,江之先曰汉臣,实事之。吴越习俗侈靡,费用无艺,
             不足又益取于民,其田赋、市租、山林、川泽之税加数倍。宋既平诸国,赋税一仍其故籍。
             钱之归朝也,以汉臣上国籍。汉臣虑故籍之厉民无已也,沉诸河而自劾,太宗怒欲诛之,
             已而舍之。凡随钱氏来归者,皆得官,独汉臣以废斥死,后命右补阙王永均吴越田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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