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4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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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中就出现了“临海”:“太元元年(251)夏五月,立皇后潘氏,大赦,改年。初临海

                 罗阳县有神,自称王表。周旋民间,语言饮食,与人无异,然不见其形。又有一婢,
                 名纺绩。是月,遣中书郎李崇赍辅国将军罗阳王印绶迎表。表随崇俱出,与崇及

                 所在郡守令长谈论,崇等无以易。所历山川,辄遣婢与其神相闻。秋七月,(李)崇

                 与(王)表至,权于苍龙门外为立第舍,数使近臣赍酒食往。(王)表说水旱小事,往
                 往有验。”
                     这是描述晚年越来越迷信神仙信仰的孙权,在太元元年(251)闻临海罗阳县

               (今温州瑞安市)有神仙王表,素有灵验。遂命中书郎李崇“赍辅国将军、罗阳王印

                 绶”以迎候王表。并特意在新建的太初宫苍龙门外为王表专营府第。此处并非关
                 心孙权的神仙信仰,而是如何解读此处出现的“临海罗阳县”五个关键字。按文义

                 理解,此处“临海罗阳县”的“临海”,应理解为临海郡,而非临海县。如果此处的“临
                 海”是指“临海郡”,那何以解释吴少帝孙亮“太平二年以会稽东部为临海郡”呢?太

                 元元年(251)的临海罗阳县和太平二年的以会稽东部为临海郡,究竟以何种说法为
                 准呢?

                     笔者以为:《三国志》中《孙权传》与《孙亮传》均为三国时期著名史学家陈寿所
                 撰写,并非是后人的注释。《三国志》并未记载罗阳设县的时间(《弘治温州府志》也

                 无记载),而《嘉定赤城志》卷1载:“吴赤乌二年(239)析永宁置罗阳县。”这说明罗
                 阳设县在前,临海设县或郡在后。两个临海虽同属陈寿所撰,但行文上是有区别

                 的。《孙权传》中太元元年(251)的“临海罗阳县”,属于“信手随记”性质;而《孙亮
                 传》中“太平二年,以会稽东部为临海郡”;符合历代帝王纪中郡县建置“书郡罕书

                 县”的文告惯例。赤乌十二年(249),临海县已经设立,而陈寿可能误记为“临海
               (郡)罗阳县”;故应以“太平二年以会稽东部为临海郡”为准。

                     其次是临海县确为孙权所建置,建置时间应在赤乌十二年(249)。民国《台州
                 府志》和《临海县志》均以为临海县为孙权所建置,问题是建置的时间无法确定。

                 纵观《三国志·孙权传》,孙权以知人善任、善于纳谏等优点,使枭雄曹操发出“生
                 子当如孙仲谋”的感叹!但孙权也与历史上的帝王一样,迷信神仙信仰。一旦有

               “凤凰、黄龙、麒麟、嘉禾、白鸠、赤乌、灵龟”等祥瑞出现,孙权就以三种方式加以

                 志庆:
                     一是立郡县:“黄武五年(226)春,苍梧言凤皇见。分三郡恶地十县置东安郡,

               (《吴录》曰:郡治富春也)。”
                     二是改年号:“黄龙元年(229)夏四月,夏口、武昌并言黄龙、凤凰见。丙申,南

                 郊即皇帝位,是日大赦,改年。”又:“(黄龙)三年(231)夏,会稽南始平言嘉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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