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7 - 莲都区志
P. 1287
第三十编 劳动 人事 社会保障 · 1225 ·
若干年莲都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表30-4-6
年 份 参加人数(人) 资金收入(万元) 资金支出(万元) 当年结余(万元)
2005 181247 724.98 772.70 -47.7
2006 200818 902.46 1010.7 -108.2
2007 217758 1347.00 754.80 592.20
2008 223886 2328.41 1299.5 1028.9
2009 230349 3224.88 3356.06 -131.18
2010 229592 4247.45 5159.12 -911.67
第三节 失业保险
职工失业保险 1986年9月,市劳动服务公司组建职工待业保险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
单位、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工作。1991年,待业保险扩大到乡镇企业。1995年8
月《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次年1月,失业保险费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
纳,职工个人按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0.5%的标准缴纳。1998年7月,单位和职工分别
《
按工资总额2%和1%的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2003年10月,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次
年1月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1%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
同制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1995年,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2001年7月,实施失业保险基金个人缴
费手册登记制度,办理了撤地建市设区后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交接手续。2003
年1月,失业保险费移交市地税局征收。200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市区实行统筹。2009年7
月,关于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允许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享
《
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功能,推进统筹
城乡就业。2009年,全区共有15147人参保,累计收缴失业保险基金669.43万元(其中区财
政转入700万元,省财政调剂17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650.74万元。
2010 年,全区参保人数为 15248 人,收缴失业保险基金 733.71 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
552.38万元。
1987年,累计结存19.7万元中的2.15万元为提存管理费。1997年,累计结存305.23万
元中的101.23万元为促进再就业经费;2007年,区财政转入200万元。2008年,区财政转入
500万,省财政调剂170万元。失业保险支出包括失业人员大病住院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及特
困补助金等。至2010年,累计结存671.62万元。
1986—2010年莲都区职工失业保险统筹收支一览
表30-4-7
年份 参加保险人数 收入 (万元) 支出(万元) 累计结存(万元)
1986 17126 3.21 0.2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