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4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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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房屋建设






                                                 第一节         开发 投资


                     民国初,城镇民居多数泥墙平房,少数砖木结构楼房。1949年,丽水县城住房建筑面积
                 13.85万平方米,泥木结构80%,人均居住面积1.9平方米。1956—1965年,人均住房面积3.2

                 平方米。1966—1978年,多为三层,一梯多户,有公用厨房、自来水、厕所,人均住房面积4.1
                 平方米。1979—1990年,大多为5—6层混合结构楼房,单元式,室内空间有起居室、方厅、厨
                 房、卫生间、阳台、壁柜。从1991年开始,至2010年,房屋建设投资逐年上升。房屋层数也逐
                 渐升高,一般6—8层,十多层至二十多层为常见,户型除二室一厅一卫、三室一厅外二卫外,

                 有别墅、小高层、公寓等多种样式。
                     1984年12月,地区房屋综合开发公司成立。1985年,开发灯塔小区,为全区第一个住宅
                 小区。之后,县政府颁发《关于管理侨汇购(建)住宅的暂行办法》和《房屋开发建设暂行规
                 定》,房地产开发投资逐年增长上升。1987年3月,市经济房开发公司成立。1988年5月,市
                 三胞房屋开发公司成立。三家公司合作开发芦埠新村、塔下新村,又陆续开发了市区大洋路
                (中段)、灯塔小区、白云小区、中山街南段、大洋河小区等商品房。1988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为0.26亿元,1993年突破1亿元,1996年达到4.33亿元,1999年为4.05亿元。2000年7月撤
                 地设市,市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进一步升温,当年达6.40亿元。2001年,投资额为11.77亿元。
                 2008年,万松等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月利率非法集资致使资金链断裂,市区房地产开发
                 投资额、房屋施工竣工面积、房屋销售等指标下降,市场一度陷入低迷。当年4月和8月,市

                 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组织丽水春夏房地产展示会和丽水市生态房产展示会,10月又出台《丽
                 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房地产市场又开始复
                 苏回暖,开发投资增加。市区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6.45亿元。


                                           第二节          竣工       销售        价格



                     竣工
                     1980年,政府推行住宅商品化,房地产从管理型开始向经营型转变。1984年12月,县房
                 屋建设开发公司共建造商品房住宅0.22万平方米,在建0.38万平方米。1991年开始至1997

                 年房屋竣工面积逐年上升,1998年出现回落。2000—2003年期间,呈现稳步增长,2003年开
                 始到2006年房屋竣工面积逐渐减少。2001—2010年,市区商品房竣工面积累计为318.24万
                 平方米。
                     销售
                     从 2001 年开始到 2007 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呈上升趋势。其中,2004 年首次出现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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