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7 - 莲都区志
P. 937
第二十二编 政 法 · 875 ·
改 名 碧 湖 第 二 人 民 法 庭 。
1989 年 4 月 15 日,撤销森林
审判庭,设立行政审判庭和
告诉申诉庭。
1990 年 8 月 31 日,设立
政工科。1991 年 1 月 26 日,
设立司法行政管理科。1991
年 8 月 15 日,设立中共丽水
市 人 民 法 院 纪 律 检 查 组 。
1992 年,挂牌在丽水地区公
路段设立行政审判站。1992
年 9 月 13 日 ,办公室、行政
科、政工科、档案室统一办
公。11 月 11 日,碧湖第一、 2010 年 5 月 23 日,区法院举行庆祝建院 60 周年暨新大楼落成典
二人民法庭合并为碧湖人民 礼,举办以“金色的天平”为主题的文艺会演活动
法庭;雅溪区人民法庭改为双溪人民法庭;丽云区人民法庭改为大港头人民法庭;曳岭区人
民法庭改为老竹人民法庭。1995年8月,设立司法警察大队。1996年3月,设立少年刑事审
判庭。1996 年,在丽水市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组。1998 年 11 月,政工科改为政
治处。
2000年1月,设立督查办公室。2001年7月,执行庭改为执行局,同时设立执行大队。7
月27日,撤销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设立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
二庭);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撤销城关、城郊、大港头、老竹、双溪人民
法庭,各法庭所辖乡镇的审判工作,分别由民一庭、碧湖人民法庭等相关业务庭负责,每月定
期进行巡回审判。8月,设立执行监督庭,司法装备行政管理科从办公室独立出来办公。10
月,设立监察室,撤销少年刑事审判庭。2002年8月,设立后勤服务中心、考核办和院志办,撤
销法医室。2004年7月,撤销执行大队。2005年7月,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审判保障服务中
心。8月,建立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三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同
月,合并审判监督庭和执行监督庭,设立审判(执行)监督庭。2006年8月14日,经区机构编
制委员会核准,在区法院增设全国首家“行政强制执行局”,专事执行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
件,并于9月1日开始运行。2009年6月,设立调解速裁中心。2009年9月,撤销执行局和行
政强制执行局,设立执行一局、执行二局,行政非诉强制执行职能由执行二局行使。2010年5
月31日,经省高院批准设立南城人民法庭,于10月11日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民国时期若干年丽水地方法院部分法官名录
表22-5-1
职 别 姓 名 别名(字号) 籍 贯 到职年月
推 事 何炳吉 — 浙江金华 民国元年(1912)7月
推 事 石镜湖 — 浙江义乌 民国元年(1912)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