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56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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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兵役法、森林法和治安管
                 理处罚条例。1984 年 11 月,
                 为在全体公民中实现五年普

                 及法律常识,全县举办首次
                 区乡镇书记法律讲习会。
                     1985—1989 年“一五”普

                 法期间,全县共举办普法培
                 训班1249次,培训骨干18247
                 人次,普法宣传员7880人;刊
                 出宣传窗、黑板报 19187 期,
                 举办广播讲座 2678 场次、电

                 影幻灯、文艺宣传 702 场次;
                 购发普法读本87963册,编印
                                                       2010年5月25日,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上街头”活动
                《法规选编》8000 册,编印宣
                 传资料 212155 份,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165 次;发放普法考试卷 223559 张,开展执法检查 292

                 次。全市应普法公民 188229 人,完成普法 171966 人,占 91.36%。1989 年 6 月,市普法办公
                 室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1991—1995年,“二五”普法期间,全市有30416人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全市举办35期各
                 类普法师资和骨干培训班,参学人数达 2598 人;举办各类法制教育讲座 208 次,召开全市性
                 各种会议达15次,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11次,组织法制文艺会演4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31次,参赛人员达22025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刊出黑板报和墙报14800余期,刊出宣传橱
                 窗1994期,购买普法教材书籍26343册,发放自编普法资料54979份。
                     1996—2000年,“三五”普法期间,全市共有干部11730人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93次、个

                 私企业主18198人次、在校教职员工8439人次、在校学生49642人次,通过普法机构组织的考
                 试。共印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177654份,购买法律书籍36500册,刊出橱窗495期,墙报、黑
                 板报1105期,出动宣传车63次,举办法制文艺演出58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52场次,上法
                 制课263堂次,受教育人数达102000人,全区投入普法经费145万元。
                     2001—2005 年,“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共有科级干部 413 人次、一般职工 2064 人次参加

                 普法学习考试,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3期,乡镇街道50%的行政村达到三级以上“民主
                 法治村”,12个村(社区)申报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个社区申报省五星级“民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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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村(社区)”。
                     2006—2010年,“五五”普法期间,共编印《干部法律知识辅导读本》《干部学法手册》4万

                 余本,发放法制宣传挂图2万多份,宣传资料54期、21万多份,各年度法制台历8000多份。全
                 区16个乡镇(街道)建立乡镇法制辅导站。全区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
                 村(社区)33 个,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9 个,创建率达 100%。2009 年,莲都区被民政部评
                 为“全国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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