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5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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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篇 人事 劳动 社会保障
第三章 社会保障
1951 年,职工 100 人以上和生产经营正常的工矿、邮电、交通等企业实行保险。1975 年,全民企业
统一实行保险。1986 年,在全民、集体企业试行合同制个人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县劳动服务公司(就业管
理服务处)办理职工待业保险。1987 年,县职工离退休基金统筹领导小组成立,办理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
养老保险、固定工离退休经费社会统筹工作。1991—2010 年,陆续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2010 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12850 人、13404 人、10517 人、9241 人和 2992 人。
第一节 保险
养老保险
1992 年,庆元县出台《庆元县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 1993 年始初步建立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1998 年,庆元县出台《关于建立我县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建立全县
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2 年,出台《庆元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自 4 月
起,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至 2010 年,有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12850 人(其
中国有集体企业 2194 人、私营企业 1838 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8818 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
人数 3838 人;企业养老保险费基金收入 4759 万元(其中企业单位实缴额 1878 万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
业者缴纳 2714 万元、清欠 167 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992 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4727
万元,享受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2874 人(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 1973 人、支付 3242 万元,事业单位离
退休人员 901 人、支付 1485 万元),企业养老保险人均享受养老金每月 1373 元,机关单位养老保险人均享
受养老金每月 1400 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7891 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4171 万元。
2005 年,庆元县出台《庆元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
度。之后几年,制度不断完善,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标准逐步提升。2010 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金三个档次分别达到 196 元、236 元和 276 元,均比 2005 年分别高 60 元。至 2010 年末,参保人数 5322 人,
征收基金 3686 万元,累计享受人数 2068 人,累计支付 1063 万元,基金结余 8761 万元。
2010 年,庆元县出台《庆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至 2010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0184 人,基金收入 4451.96 万元,享受待遇 21949 人,支付
1747.13 万元,基金结余 2704.83 万元。
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01 年 7 月,《庆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出台,建立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年,出台《庆元县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保证国家机关公务员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后待遇不降低。至 2010 年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3404 人,基金收入 27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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