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9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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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就业 ·931·
缩计划外用工的通知》,至1989年11月底全县共清退“计划外用工”569人,并安置城镇待业青年371
人就业。1990年又清退450余名,安置城镇待业人员303名,同时在不突破用工总量和完成城镇就业安
置任务的前提下,招收了一批不转户口的农村劳动合同制工人,计550名。1991年,继续贯彻严格控制
职工人数总量增长的前提下,招收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待业职工313名,不转户粮的农村劳动合同制工
人626名。基本实现了城乡统筹兼顾。
1992年,武义县劳动人事局下发《关于贯彻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若干意
见》,对企业不再下达招工计划,由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先城镇后农村的招工原则,自行招用城镇待业
青年和农村劳动力。武义县劳动人事局为减轻城镇就业岗位的压力,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农村劳动力
输出外地务工,每年数百人。
1993年,武义县政府规定,劳动力流动全部推向市场,劳务市场的服务范围和对象,不受城乡、
单位所有制和人员身份的限制,凡用人单位需要,市场进行中介,办理有关手续即可就业。对农民进
城务工,实施务工许可制度,凭“务工许可证”参加企业招工就业。1994年办理农民务工许可证1510
人次;1995年办理农村劳动力就业证3610人。1997年4月9日,国家劳动部印发《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
动有序化工程1997年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对单位使用农村与外地劳动力进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凭证就业的办法。是年办理外来农村劳动力
务工就业证3610人,办理武义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523 人。
从改革开放初期至90年代中后期,国家就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是农村劳动力,从不许
务工到允许务工,再到放开务工;另一方面是城镇劳动力,从统包统配到推荐就业,再到与农村劳动
力平等竞争就业。在此期间,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武义县政府始终坚持统筹兼顾,
尽力协助各方就业,并努力开拓就业门路。直到2000年之后,武义经济高速发展,提供大量就业岗位
和创业机会,城乡劳动力只要有意就业,就不难找到工作机会。据统计,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2.9%;又据县委县政府2006年10月~12月进行的2005年全县农户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全县农村劳动力
175733人,已有104588人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包括季节工,包括去外县外省)。
第二节 再就业工程
90年代中后期,县人民政府开始对全县工商企业实行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全县国营和城镇集
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仅剩少数事关国家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企业(如金融、电讯、供电、供水
等)。职工身份也进行转换,许多职工面临再就业。为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武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
“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并下发了《武义县再就业工程实施意见》。1997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在
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与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县第二轻工业局、县供销社等9个责任部门签订了再就业安
置目标责任书。
再就业情况 通过各方努力,1997年共安置失业下岗职工1118人再就业,城镇失业率控制在
3.9%,比上一年的5.7%下降1.8%;失业职工再就业率达到57.6%。1998年,安置失业下岗职工1158
人,城镇失业率控制在3.9%。1999年,安置失业下岗职工2255人,失业职工再就业率达61.6%;城镇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2000年分流安置失业下岗职工4860人,失业职工再就业率达69%,城镇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2001年,安置失业职工535人,失业6个月以上的职工再就业率达98%,城镇
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再就业职工大部分都转入民营企业工作,也有部分职工自己创业。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