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3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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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2005年舟山市水利综合经营情况
               表3-4-7-2                                                                             单位:万元











































                                                         水 政 执 法

                   1990年4月,定海区农林水利局设立水政股,与水管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全市第一个县

               (区)水政机构。此后,岱山、嵊泗两县和普陀区也分别建立水政水资源管理机构。1992年11月,市水利围垦
               局成立水政水资源科,至此,全市水政网络正式形成。按分级管理原则,市、县(区)政府分别任命各自的

               水政监察员,开展不间断舆论宣传,并在每年“3·22世界水日”和3月22— 28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有
               关水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水的忧患意识。1997年7月,舟山市水政监察支队成立,之后各县(区)相
               继成立水政监察大队或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

               水法规;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防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
               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

               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2005年,全市有水政
               监察人员97人。
                   1995年起,相继制定出台《水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制度》《水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水行政许可决定公开、

               归档制度》《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等,2004年7月1日起实行。
               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内部水政监察分片联系制度。1999年起,执行巡查制度,水政监察机构每月巡查水工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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