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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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整合统一管理探索 2000年7月,岱山县泥峙镇把镇属大长坑水库、余金村费家岙水库、泥峙村
罗家岙水库、江窑村大岙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和宫门、栲门2条主河道及水闸、管网等水利工程设施统一
起来,根据蓄水量,以镇占40%、3村各占20%的股份合作制形式成立泥峙镇蓄供水有限公司,与镇自来水厂
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制定章程,设立董事会,人员统一调配使用,财务各自独立核算,统一调度
水资源,统一经营、向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供水,并负责河道清淤、绿化和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管理,
以解决用水矛盾和争水纠纷,节约水资源。2001年4月,市水利围垦局与市自来水公司合作成立舟山城市供水
原水调度小组,对舟山本岛,重点对市城区实施水库、河道水统一调配供应,实行原水优化配置。2002年2月
起,市城区供水原水的管理调度,划归市水务局负责进行。
滩涂资源管理 滩涂资源管理由市水利围垦局承担,市滩涂资源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1996年
11月,贯彻《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按围垦规模的不同面积实施分级审批负责监督管理。围垦面积在
2250亩以上由省批管;450~2250亩由市批管;450亩以下由县(区)自行核批监管。1998年9月,编制完成
《舟山市滩涂围垦总体规划》,按规定的权限审查、审批、报批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并督促滩涂围垦建设项目
实施,组织滩涂围垦建设工程验收。在滩涂围垦规划范围内,建设单位(包括单位和个人)进行其他工程设
施建设的须经县级以上滩涂围垦部门和环保等部门审查同意,有关部门意见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
定,列入国家和省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和堵港围涂建设工程按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建设单位在报计划部门审批前须报县级以上滩涂围垦部门审查同意。
1996—2005年,报省批准的滩涂围垦建设工程5处:定海钓浪围垦工程(7700亩)、普陀六横小郭岠围垦
工程(6200亩)、岱山仇江门一期围垦工程(5143亩)、普陀东港二期围垦工程(6210亩)和六横凉帽潭围
垦工程(2948亩)。由市批准的滩涂围垦建设工程7处:定海钓梁围垦工程(2205亩)、普陀六横田岙围垦工
程(1200亩)、定海紫窟围垦工程(1375亩)、嵊泗洋山中门堂围垦工程(1673亩)、定海马目黄金湾围垦
工程(678亩)、小干马峙围垦工程(875亩)、岱山小深水围垦工程(870亩)。12处围垦面积3.47万亩。
水 利 规 划 管 理
1989— 2005年,编制完成各种重点水利规划项目25个,其中综合性规划2项、专题性规划8项、重点项目
规划15项(其中水库5座、围垦7处、促淤3处);不少项目已陆续实施,有些作为水利储备项目为今后水利建
设提供论证、比较、选择的基础参证资料。
1989— 2005年舟山市水利规划编纂情况
表3-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