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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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注:1. 征地区片综合价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随着物补偿费。

                  2.林地、未利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价为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的一半。
                  3. 插花地征地补偿参照该土地所在区片的区片综合价标准执行。



                   科学用地管理    随着舟山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土地供需矛盾加剧。2003年报省批次用地并经批准25批
               次,土地面积8073.04亩,其中耕地5177.4亩。2004年报省政府经批准批次用地11个,批准土地面积6297.64
               亩。2005年报批建设用地3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12233.82亩,其中农用地转用面积7338.17亩,耕地面积

               4766.28亩。确保省粮食储备库、浙江扬帆集团、永跃船舶、“1114工程”、疾控中心、佛教学院、大陆连岛工
               程和岙山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2004—005年,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检查,检查宗地数102宗,土地面积716.4亩。清理出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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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土地15宗,土地面积280.2亩;空闲土地87宗,面积436.2亩。对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9宗,限期
               开发4宗,储备2宗;对空闲土地根据地块的规划,采取调整、收储、整理等措施予以再利用。对本已审批的

               房地产用地闲置土地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查出从1999年以来已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已完工207宗,面积
               3379.5亩;部分完工的12宗,面积1585.2亩。

                   2005年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3万多亩盐田废转复垦,并被纳入建设用地复垦管理,按新增耕地的100%
               核拨复垦指标。为鼓励废转盐田复垦,市政府出台废弃盐田复垦整理管理办法,至年底,落实盐田复垦项目3
               个,面积2500亩。

                   规划管理    舟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地(市)级、县级和乡(镇)级3个层次。按照浙江省土管局
               统一安排,1994年,开展市、县(区)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至1996年初,基本完成《舟山市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舟山市定海—普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岱山县完成初稿,嵊泗县编制规划

               提纲。1997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集中抓好规划的编制、修
               订,以1996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1997—010年,近期目标为2000年,远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景展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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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年。1999年底,市、各县(区)及24个建制镇土地利用规划经省政府正式批准,24个乡级规划报经市政

               府批准。至此,全市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舟山市定海—普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2010
               年)》《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2020年)》《舟山市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相继出台,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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