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568

年底的40964名发展到2005年的60764
            名,其中被各级组织评为各类先进、

            模范24000 多人次,被市级以上党
            委和政府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

            工作者749人次,被评为劳动模范、
            “三八红旗手”和各类先进人物477

            人次。
                发展党员工作    全市各级党组

            织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
                                                                       图5-3  党建会议
            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加强入党积

            极分子队伍建设,在确保新党员质量
            前提下,改善党员队伍结构。1989

            年,在上年试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上,在全市工会、共青团、妇联
            组织全面推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的方法。1991年、1995年,市委组织

            部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
            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推优”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并延伸到村委会。年均有6000名左右

            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对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党组织落实定人、定对象、定目标培养措施,通
            过集中学习培训,有选择性地给任务、压担子,参加党的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端正

            他们的入党动机,并从中选拔一批建党对象进行重点培养,为保证新党员质量奠定基础。1990年,根据《中
             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市委组织部出台《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把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放

            在长期(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的支部和工作生产在渔农村、企事业、教育、
            科研一线的骨干上,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基层党组织评比创优条件之一。1994年,
            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特别是五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进行造册登记,并逐个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措

            施。2001年起,对乡镇党委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乡镇党委在年度考核评比中,仍有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
            支部,不能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渔农村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支部逐年减少,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由

             1994年的114个下降到2005年的7个。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状况得到切实改变。1995年,鉴于女党员比例偏低,
            市委组织部提出,无女党员的渔农村党支部在三年内至少发展1名女党员,经过三年努力使女党员的比例提高

            2至3个百分点。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意对女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在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
             比例逐年提高,1997年以来始终保持在30%以上。1996年,为保证新党员质量,防止突击入党,在全市推行

            “四个不能发展”,即: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乡镇党委或市、县(区)委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统一培训的
            不能发展;虽符合“推优”条件,但没有经过群团组织推优的不能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能

            发展;材料不齐全、程序不符的不能发展。2000年3月,在全市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广泛听取群众对公示对
            象和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反映。2002年8月,浙江省发展党员公示制试行办法下达后,各级党委又在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