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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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增设“公示意见箱”、监督电话和建立来信来电来访登记制度。2004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
               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全市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试行)》和《发展党员工作过失责

               任追究制(试行)》。票决制规定,各级党组织在讨论做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
               消预备党员资格)决定时,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逐个票决,以票决的结果决定是否

               接收或转正。同时,对票决程序、票决资料处理和违反票决纪律处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过失责任追究制,
               就是要落实“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和基层党委(包括县级以

               上党委授权审批党员的总支)应负责任及其过失责任追究,分别做出界定。
                   1989— 2005年,全市共发展党员26450名,其中工作生产在一线的12459名,占47.1% ; 35岁以下的

               17658名,占66.76%;高中(中专)学历以上的17800名,占67.3%;女党员8287名,占31.33%。






                                         1989—005 年中国共产党舟山市发展党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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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5-1-4-1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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