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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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着手建立人才库和汇编全市高级专业人员名册工作。1991年,进行全市第二批优秀专业人才评选工
作。1993年,审定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1994年,进行全市第三批优秀专业人才评选,至年底,
全市共评选出市级优秀专业人才53名,其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专业人才”称号的26名。1995年,开
展优秀专业人才目标管理工作试点,首次从市、县(区)级机关中选派35名有科学技术知识的青年干部,到
乡镇任科技副乡镇长。1996年,舟山市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建立。制定出台《领导班子科技目标责任制》,实行
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设立舟山市中青年科技人才奖,并经初评、组织考察、专家评审、
联评等程序,首次评出舟山市中青年科技人才奖获得者11名。1997年,出台《舟山市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
人培养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和措施。全市已有37个乡镇配备科技副乡镇长,其中22个乡镇由市选派,4个县
(区)科技副县(区)长全部到位(由省下派)。1998年,调整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市委书记任组长。选拔
55名专家为舟山市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修订《舟山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人才目标管理办
法》,出台《舟山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人才纳入市级管理范畴者审核办法》,下达《关于认真做好企业转
制中科技干部和专业人才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12名优秀专业人才获舟山市第四批“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
人才”称号。1999年,开展对科技人才的规范化管理,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执行科技目标责任制情况进
行考核。选拔出11名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27名后备人才,审定上报国家特殊津贴人选和浙江省第三届
青年科技奖人选各2名。2000年,与浙江大学联手建立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社会实践舟山基地。选送23名市级拔
尖人才到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并赴西安考察。2001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若干意
见》,把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列为全市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重要内容,3次组织全市有
关单位参与引进人才活动。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建立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并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浙江
大学组织21名研究生到舟山进行科技信息咨询、科研项目合作、技术孵化,支持舟山经济发展。按照“分级
管理、双线并进,上控下主、责任到位”思路,与市科技局探索完善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县(区)
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全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人才工作业绩进行审核,进
一步强化激励和考核机制。第五批12名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人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和奖励。2002年,
组织有关部门到上海、西安、武汉、北京等地招聘人才,引进各类人才616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26名。
12月,市委、市政府为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加快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出台《关于认真做
好党政机关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的意见》,明确从2003年开始,市级机关力争每年引进50名大学本科
以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0名,力争经过3~5年努力,明显改善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2003
年,按照党管人才要求,舟山市党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各职能部门明
确分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人才信息库,共
收录高级职称和部分业绩突出的中级职称在职专业技术人员1384名。完成省委组织部下达的“长江三角洲人
才合作模式研究”调研课题及舟山市临港产业人才现状的专题调研,着手编制《舟山市2004—006年人才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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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建设规划》。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综合研究、公示等程序,选拔出50名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给予每月500元政府津贴及项目资助资金、考察培训、疗养等待遇,并对他们实行动态管
理,每年考核一次,两年重新选拔一次。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以“创新、创优、创业”为主题的“三
创”活动,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建设舟山、服务舟山的积极性。42家市级机关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1名、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