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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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要求。出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实施
意见》,强化党校主阵地功能,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管理,进一步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
立干部培训情况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是年,市委以县(处)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为主体,举办各类培训
班8期,培训干部352人次;举办综合性知识专题报告会10期,78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2005年,按《舟山
市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要求,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9期,培训干部433人次,其中县(处)级干
部172人次;在上海海事大学举办课题式专题研修班3期,培训干部120名,其中县(处)级干部71名;举行各类
专题报告会和讲座20期,8000余人次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其中县(处)级干部2416人次。完成省委组织部17个
班(次)的调训任务,调选41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专家参加培训。同时,按《舟山市在职县(处)级
干部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全市502名在职县(处)级干部进行理论学习考核,并
将考核结果和参加2003—004年脱产学习课时及理论学习学分制考核结果向部门负责人和本人反馈(图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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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监督 1989年,继续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按照从严管理、适当调整、逐步靠拢的更改干部伍
龄原则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错多少纠多少的落实干部政策原则,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至1994年,审
理干部伍龄问题68件,落实干部政策20件,解决因错处理给予农转非的3名,给予困难补助的1名,完成“清
理三种人”工作遗留的案件2件。1992年,调整市属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把原由市委管理的企业行政
副职的任免权下放给企业主管部门管理,报市委备案。根据省委有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权限的
规定,加强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办理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政审手续1316人次。1993年,开展
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干审信息综合运用工作,加强对干部考察、任用工作的监督。
1994年,出台关于改进领导干部选拔、考核工作,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的意见,出台《关于优秀专业人才
选拔、管理办法》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党委(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领导
干部岗位责任制,并进行跟踪督查。1995年,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民主集中制再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
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消除长官意志、盲目决策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有效性。
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议事制度》和《公开选
拔领导干部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等,并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考核办法进行完善。1996年,恢
复领导干部讲党课、听党课制度,出台领导干部有关情况通报会制度和领导干部使用诫勉制度。按经济责任
审计制度,对4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3名受到通报批评。对市、县(区)级机
关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对25名县(区)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易地或易
岗交流,其中省定县(区)5个重要职位应交流的4名领导干部,除1名省管干部外,全部易地交流。协助有关
单位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29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8名。按政策帮助解决32名干部历史遗留问题
和实际问题。1997年,着重抓好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
干部的监督力度。是年,对市属单位10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
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领导干部收入,实行每年两次的强制性报告制。按政策解决11名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和
实际问题。1998年,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加大对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的监督力度。市级机关
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都派员参加,市领导参加有关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市级机关实
施干部理论学习考学、考评制度,并将结果归入本人档案。对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实行定期检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