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3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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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乡镇及县区部门驻乡镇单位干部早上从城区下乡上班,晚上下班乘车船回城的办公机关化倾向)得到较好
解决。与此同时,加大对已出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
的规定和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2002年,市委组织部与市级执纪执法、行政监督
部门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在普陀区进
行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2003年,开展对县(区)级领导干部监督向“八小时外”延伸试点工
作。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选择县(处)级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定海城区两个社区作为“八小时外”监督的试
点单位。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依托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建立联系制度的“八小时外”监督机制。
为增强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建立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告诫制度。下达《关于完善组织
部长约谈制度的通知》,并对25个单位的13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出台《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
审批工作暂行规定》,规定在职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需经市纪委签署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离退休
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审批。2004年,在全市推行“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制、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
和组织部长信访日制度,开通干部选拔任用专项举报电话“12380”。举办一期有200多名“一把手”(含省部
属驻市单位)参加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培训班,并将“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2005
年,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县
(区)领导成员、市直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中开展述职、述廉、述学(简称“三述”)
工作,42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通过“三述”逐个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市委出台《关于加强
县(处)级“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规定》,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各方广泛参与的对
“一把手”监督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989年,制定《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任用等做
出规定和要求。从1990年开始,培养工作由单位输送到各级党校深造或下派到基层锻炼,扩展到担任行政首
长助理、异地(外省、市)挂职学习、选派到省市级机关锻炼、输送到高等院校深造或国外培训学习等,逐
渐形成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的多途径培养路子。据2000年统计,全市累计下派到基层锻炼193名,选送到上
海、宁波等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133名,选派到省、市机关挂职学习8名(其中省3名),输送到大专院校深
造93名(其中读研究生5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58名),输送到国外培训4人次。2000年,制订出台《舟山市
2000—2002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规划》。2001年,按照规划要求,经过全面考察、综合分析,确定市管后备干
部365名,并按近、中、远期三种类型制定培养措施和培养方向。2003年,按照正县(处)级后备干部一职两
备、副县级后备干部一职一备的要求,确定市管后备干部579名。2004年6月,参照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
干部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100名市管后备干部。经过为期一周的理论培训后,对其中的43名实施为
期一年的挂职锻炼。至2005年底,有市管后备干部521名,其中女性106名、非中共党员5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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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按照“积极、稳妥、求实”的原则,制定《舟山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人才的选拔管理试行
办法》,建立优秀专业人才考绩和走访制度。年初,首次进行全市优秀专业人才选拔工作,经过推荐、评审、
审定三个阶段,评选出第一批市级优秀专业人才22名,其中9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专业人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