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3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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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人员管理    1989年后,随着舟山对外开放的发展,来舟山境外人员逐年增多。为适应新的形势
               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放宽入境审批手续。1990年,全市在台胞、港胞较集中的乡镇设立境外人员临时
               户口申报点,方便登记。1995年后,涉外宾馆饭店对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实行计算机管理,与公安机关联网。

               1997年开始,境外人员管理被纳入派出所工作。1998年9月,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是年,市公安局
               获得境外人员就业及外国人过境签证审批权。1999年,对常住外国人、重点外国人和台胞进行调查,对境外

               人员非法居留和未及时申报临时户口的情况进行通报和查处,散居在社会上和在涉外宾馆住宿的境外人员的
               户口申报率达到98% 。2000年6月,舟山放宽境外人员住宿限制,凡有旅馆业营业执照,向公安机关备案,均
               可接待境外人员。2001年10月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获得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审批权,在舟山投

               资贸易、就业或与舟山居民结婚的台湾居民,可办理6个月至5年的多次人出境签注。2002年,境外人员被纳
               入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公安外管工作向社区警务延伸。2004年4月1日起,台胞入出境及办理居留签注条件

               进一步放宽,台胞配偶、70周岁以上台胞以及寄养儿童可办理3年以上的暂住加注和多次入出境签注。是年
               4—月,市公安局会同定海分局在昌国路派出所开展基层境外人员管理试点工作。2005年,市公安局开发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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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外管工作“电子台账”系统,对常住外国人实行电脑管理。7月起,原由省公安厅审批签发的1次有效台胞

               证由市公安局审批、签发。至年底,在舟山常住的外国人有56人,其中在三资企业工作42人,在学校教书13
               人,中小学生1人。

                   1989—005年,来舟山经商、旅游、探亲及定居的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共计47.38万人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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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国人21.30万人次、华侨2.89万人次、港澳同胞6.94万人次、台胞16.26万人次。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外国
               人签证申请、延期8562人次,办理台胞停留延期1.28万人次,台胞定居4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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