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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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卫 保 卫 工 作
1998年6月,市公安局成立警卫处,与经济文化保卫处合署办公。2002年8月,市公安局制定下发《警卫
部署总体方案》,建立重要警卫点评制度,警卫工作开始逐步由任务型向职能型、经验型向规范型、粗放型向
精细型转变。2003年,全市公安机关警卫部门通过基础调查,采集警卫点图、照400余幅,形成5万余字的基
础资料,创建警卫基础台账信息系统,拟制警卫工作海上救助预案,来推进海岛警卫工作规范化和警卫工作
平安体系建设。2004年,市公安局下发《全市警卫点基础规范实施意见》,制定“八个一”标准,开展涉外礼
仪和涉外警卫培训,推进舟山海岛警卫基础规范化建设。2005年,以329国道线为重点,开展道路路线警卫部
署调整工作。
1989—005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完成三级以上警卫任务128批次,其中外宾警卫6批,确保了江泽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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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朱镕基、乔石、贾庆林等中央领导和外宾来舟山视察访问的绝对安全。完成省委和部委主要领导、军队
高级将领及外国代表团来舟山考察、访问和重要活动等保卫任务339批次。
出入境管理
1989年后,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对外交往日益增多,舟山居民因私出国(境)申请量
明显上升。台湾当局于1988年后开禁两岸探亲,来舟山探亲、旅游的台胞也显著增多。1989年10月,为适应
日益繁重的外管任务,市公安局将原先与政保科合署的出入境管理科实行分设,担负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指
导任务。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出入境审批和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查处涉外案(事)件,采取便
民利民措施,逐步放宽限制,简化审批手续,改善投资软环境,为舟山的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
公民因私出国(境)
出国(境)审批 1989— 1994年,全市申请因私出国(境)人数不多,每年获准出国(境)不超过
1000人。1995年起,出国(境)人数明显增加。1997年,达2257人次。1998年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
门主要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审批和制证由省公安厅负责。1998年,经省公安厅授权,
舟山居民申请因私出国、赴台、短期赴港澳等均由市公安局审批,其中赴台和短期赴港澳由市公安局制证。
承诺办证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急特案件由1个星期缩短到3个工作日。2002年,公安部出台
公民因私出入境审批改革措施,免除出国旅游提供银行储蓄证明以及出国(境)探亲、商务等提供邀请信函
的要求。2003年6月,舟山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措施,除国家公务员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外,均
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舟山成为除被公安部列为试点城市的杭州之外,全省首个开展按需
申领护照的城市。是年8月,公安部规定,凡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措施的城市,公民申请因私赴港澳、赴台,
免除单位意见和派出所政审。是年,为开展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全市新建国家工作人员通报备案数据库,完
善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数据库。2004年1月,舟山实行短期赴港澳申请IC卡服务,凭IC卡再次申请赴港澳时
可免填表格、免交照片。是年,全市发放IC卡296张,舟山成为继杭州之后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二个城市。
自1997年开始实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报备制后,至2005年底,全市共阻止133名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出国
(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30万元。
公民因私出国 1989— 1996年,全市申请因私出国人数变化较小,每年在200人左右。1997年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