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6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P. 426
旧时,城乡修桥铺路造凉亭,除极少数为官府出资修建外,多为民间自筹资金修筑。一般有近邻街坊、
村庄居民以丁口摊派集资或分派劳务,民众修筑;以当地慈善团体名义或庙会祠产收入做功德修筑;商界、
富户出钱出物,赈募民工出力修筑;以酬神还愿名义,由因灾或祈福许愿者捐资修筑;为惩罚某些人因损公
德而罚款修筑。一般皆刻石立碑,以示铭记永久。
1950年以来,政府虽每年拨款修筑大量道路、桥梁,但民间集资修桥铺路的良风厚俗仍在延续。城乡居
民集资,分段包干,修筑里弄、村道,许多烂泥路被翻修成平展、洁净的水泥路。近年来,许多旅居海外的
舟山籍侨胞和港澳台胞捐资在故乡修桥铺路做善事。白泉镇在20世纪90年代末的近5年时间中,有11位旅外侨
胞、台胞捐资40多万元修筑乡村道路10条,计长12000多米,皆立碑记事,以示永志。
开笔先生坐上位 尊敬师长,是舟山渔农村的良风厚俗。旧社会海岛交通不便,人民生活艰辛,文化
水平低下,文盲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吃尽没有文化的苦头。在渔农村,尤其在边远小岛,
人们将教师及有文化、有知识的人视为“良师益友”。
旧时孩子上学,称启蒙教师为“开笔先生”,尊为父辈,逢年过节总要送糕点、茶果或禽蛋、鱼虾之类以
孝敬老师。学生辍学以后,遇结婚或外出营生,要举办酒宴,请“开笔先生”坐上位。学生赴考得中或经商
得发,回乡时也先拜访“开笔先生”。
渔农村小学教师(古时称私塾老师)的膳食,旧时多由学生家轮流供奉。每当轮着供食的日子,学生家
长总要准备儿样好菜,以客礼待;困难的家庭,也会另备“吊饭”(见后面“吃吊饭”条)“炖蛋”招待。老
师在渔农村还被看作群众的代言人和公证人,凡遇重大事情必请本村老师到场。民间纠纷,请老师到场调解、
公证;去县衙打官司,请老师代书诉状;兄弟分家,请老师代写分书;婴儿出世,请老师书写生辰年庚、排
辈取名;过年时节,请老师代书春联:男婚女嫁,请老师代写婚书(俗称“书子榜纸”);竖屋、造船,请老
师书写横批楹联。小岛读书人奇缺,平时渔农民家书往来亦请老师代劳。在舟山渔农村历来有尊敬老师的良
好风尚,倘若有人歧视、侮辱老师,会遭到众人谴责。
早在宋、元时期,岛上还有规矩:凡考上秀才的人,在岛上可免服杂务差役;平时除经商、种田应按规
定纳税以外,其余苛捐杂税一概可免。民间对在庙学读书者不得非礼骚扰。为鼓励村民子弟读书上进,岛上
建有贡士庄田制度以资助读书人诚心求学,贫寒书生亦受众人关怀和敬重。
如今,尊师重教、尊重知识、教书光荣、读书光荣的风气在舟山渔农村更兴盛。在人民政府倡导下,有
识之士和社会贤达捐资助学,或创设各种形式奖教奖学基金。更有一些海外侨胞和港台同胞提供巨资回乡创
设奖教奖学基金,鼓励家乡子弟勤修学业。
管碶护塘立乡规 舟山诸岛历来有筑塘围涂、与海争田、造碶掘河、捍卤蓄淡之举。管好碶门,保护
海塘,成为舟山民间传统的乡规民约。各岛各乡各村各岙,都有管碶护塘的具体规章和公约。金塘樟树岙海
塘边立有清道光年间刻制的护塘公约碑,明文规定严禁村民在塘上放牧牛羊;若在塘上放牧,抓获一牛,罚
钱两百,抓获一羊,罚钱一百,若有不服,集众公议。各地对碶塘管护很严格,凡重要海塘碶闸,都出巨资
修固,派专人管护。诸多塘、碶险要处,皆立碑石以示公约。若有人私开碶闸,轻则罚款,重则吊打体罚,
直至送官究办。管理人员均须按规约勤放勤关,保持规定水准;如有失职成灾,不仅扣发报酬,当众鸣放炮
仗谢罪,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台风季节一旦发现灾情,护塘护碶人员迅即鸣锣呼号,或点燃火把报警;近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