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09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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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编 专 记
蓝府,即清康熙年间定海总兵蓝理宅第。蓝理曾在统一台湾、澎湖和平定三藩之乱中立下赫
赫战功。任定海总兵期间,为修复祖印寺和振兴普陀山佛教名山等作出重要贡献。蓝府位于西大
街 21 号,占地面积 960 平方米,建筑面积 1317 平方米,有前屋、正楼和后屋,还有左右厢房等,虽
历经修缮改建,但依旧保持初建时格局和构件,历来由蓝氏后人居住。
1997 年,刘宅、蓝府都被列入拆迁规划,遭到蓝府主人蓝如勇和刘显哉孙子、教育部离休干部
刘孟栋等人抵制。1999 年 6 月 25 日,刘孟栋等 10 位居民联名,将行政诉状递交到舟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状告舟山市人民政府。接着,以蓝理后人蓝如勇为代表的 11 户老城区居民将市政府拆迁
办推上被告席,要求依法撤销拆迁办对蓝理总兵府等房屋的拆迁决定。
刘宅案和蓝府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 月 25 日,两案在定海人民法院开庭。上午庭审刘孟栋
状告市政府拆迁办案,休庭 15 分钟后,即被判维持拆迁办决定。下午庭审蓝如勇状告拆迁办案,
无果。2000 年 1 月,定海区人民法院以对蓝如勇诉市拆迁办案做出行政裁定,将拆迁期限延长到
2001 年 6 月 30 日止。刘府二审开庭时间是 2000 年 3 月 20 日,行政判决书在 5 月 14 日送达原
告,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二天,刘宅被强制拆毁。
社会舆论
自 1992 年省文物局与省建设委员会共同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会议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
护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每次市、区政协会议都有委员提议保护定海历史文化名城。市政协多次组
织政协委员对定海历史文化名城进行考察;市文物部门多次向市政府领导反映保护传统街区、保
留北大街的意见;1999 年 3 月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有 5 件议案、提
案,呼吁对蓝府依法进行保护。
刘孟栋状告市拆迁办诉讼案二审判决后,旧城改造进度加快。7 月 12 日,定海区法院下达限
期强制执行拆迁公告,从而更引发社会舆论哗然。
7 月 9 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午间半小时》播出专题,对地方政府毁坏历史文化名城事件作
详细报道。第二天,《人民日报》刊登《舟山古城历史悠久应该珍惜》文章,同时配发两幅拆毁保护
区内历史建筑现场的照片。7 月 14 日,《人民日报》再度刊登《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刻不容缓》的报
道,直点舟山之名,并配上评论《善待古城》。此外《经济日报》《联谊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羊
城晚报》《浙江日报》《浙江工人报》等媒体纷纷批评舟山毁坏古城的做法。
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全国性法学期刊《民主与法制》1999 年第五期刊登《定海古城告急,市民状
告政府》一文,披露舟山市历史文化名城遭破坏的消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该期杂志在当地脱
销。时隔 8 个月以后,该杂志第二十一期又在头条新闻刊出特别策划:《定海,市政府拆城“理”在
何处》,详细记述定海市民状告市政府拆迁办公室强拆古城民居的波折,以及区人民法院在庭审
中的争论焦点,同时以《法律专家以案说法》为题,发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教授
和中国法学会理事姜明安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蔡定剑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吴平副教授对
定海区人民法院庭审中若干法律依据所作的详细评说。
此事引起各级有关部门重视。 7 月初,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上,与会
专家委员对舟山这次毁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动表示焦虑,一致通过决议,要求地方政府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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