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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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究竟等。 此三德通于善恶凡圣,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可思
议。
为什么要用四种解释? 智者认为:明理摄遍,故约十法界释;明证至极,故
约佛界释;明佛化用自在,故约离合释;明三德遍于凡圣,故约位释。
同时,智者还认为,此前佛教界对于“十如是” 的解释,众说纷纭,都有偏
颇之处。 如法瑶(400-475) 以三乘的智慧照用,解释“十如是” 的含义,认为
“如是相性,此释(三乘)智慧照用”;北地师以前“五如是”为权,后“五如是”
为实(见《法华玄义》卷二);玄畅(416-484)则将“十如是”均作为佛智慧的力
用。 智者认为,诸法实相,即所有一切,无不被摄于诸法之中,若如法瑶所说,
“十如”皆三乘权方便,则三乘人永无真实法可修;若如北地师所说,则权、实
永远分隔;若如玄畅所说,则佛唯有一实、而无三权。 显然,智者是站在权即
实,实即权,一权一切权,一实一切实的三法圆融高度上来全面地理解“十如
是”的权实问题的。
当然,智者对“十如是”的殊胜妙解,也吸取了前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如道
生(? -434)《妙法华经疏》中的说法。 道生在《疏》中对“十如是”的解释是:
“实相无二乘之伪,唯一乘之实。 如是相、性,乃至十,一事之缘,语万善也。 如
烟是火相,能烧是性也。 相据外,性主内,体是性与相的通称。 力、作是有能,
而未用谓力,造用施事谓之作。 因、缘是能生为因,扶疏为缘。 果、报是情期克
遂谓之果,历数所钟谓之报。 本、末是万善之始为末,佛慧之终为本。 唯佛了
此诸义,晓其源极故,总结云究竟等也。” 他是将“十如是” 中,本末与究竟分
开,成十与一,认为十与一为实相的一乘真实,且以万善为主体。 这种观点虽
不完全与智者相同;但智者对“十如”的解释,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出它的渊
源的。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对于经文中说的诸法实相的理解。 这诸法实相究意
第
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诸法实相指佛教的真理,特别是大乘佛教的根本概念。
三
但对这作为真理的诸法实相如何解释,却颇有不同。 三论宗以空理为诸法实 辑
相,而这空理是通过破斥对空、有的偏执而显,最后对这破斥亦不执着。 智者 ︽ 法
华
则对诸法实相有着独特的解释;他在《法华玄义》卷八中说:“诸法既是实相之 文
句
异名,而亦实相当体;又实相亦是诸法之异名,而亦诸法当体。”他为了强调作 ︾
选
为现象的诸法与作为真理的实相的不离,将诸法实相直接解释为诸法即实相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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