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朱封鳌天台集<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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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封
鳌
天 ①
台 法华实相的真实妙用
集
·
第
三
册 法华的诸法实相说
诸法实相,自龙树强调以来,成为大乘佛教的标志。 法华的诸法实相说,
与小乘佛教的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对称,而为第四法印的
实相印。 实相是超越一切相对相之上,并超越一切语言的效用之上。 实相是
一切事物的真实的、常住不变的本性,平等的、最高的真理。 这是佛所觉悟的
内容,是天台宗的修学者首先必须明白的一大义理。
《法华经》中说的“诸法实相”,具体地说是指“十如是”。 《法华经》 卷一
《方便品》中说:
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 所谓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
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
等。
“诸法实相”是大乘佛教的根本概念。 自从天台宗三祖慧思(515-577)在
反复诵读《法华经》后,深悟‘法华三昧,最上乘门”,认为世间万法都归于“十
如实相”,这是智慧的究极境界。 他把自己的妙悟传给了智者(538-598)。 智
者又将十如是与十法界、三种世间等相配构成“一念三千”的理论。 他在《摩
诃止观》卷 5 上对此作了详尽的阐释:(1)相如是,“相”指形相,容易察别,《释
论》云:“易知故名为相”。 (2)性如是。 “性”为本性,亦即理性、佛性。 “性以
据内,总有三义:一不改名性,《无行经》 称不动性,性即不改义也;又性名性
分,种类之义,分分不同,各各不可改;又性是实际,实性即理性,极实无过,即
佛性异名耳”。 (3)体如是。 “体” 即众生的质体,“主质故名体,此十法界阴
① 本文刊于 2001 年 8 月《上海佛教》(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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