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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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12月30日,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成立,与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隶属县
              公安局管理;设立罗阳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与罗阳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队合署办公,隶属
              罗阳镇政府管理。
                   2011年5月,县公安局开展平安11攻防二号“出租房清查”统一行动。7月28日—11月上旬,

              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百日攻坚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县新登记出租私房824家,签订责任书824
              户;新列管高危人员34人,撤管63人;办理违反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案件27起,根据流动人口排
              查线索办理治安案件12起,拘留10人,抓获逃犯2人,办理刑事案件3起,共刑拘7人。
                   2013年,县公安局落实《温州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法》,全县流动人口网上登记率、及时注

              销率、人户一致率均达95%,居住出租房登记备案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100%,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准确率、电话号码采集率96%。流动人口登记率、手工注销率均居全市第一。
                   2014年,全力推进物联网建设,全县“以卡管人”制发卡率和有效刷卡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
              平,成效为同类地区第一;“以卡管房”共建门禁54套,门禁系统使用率和刷卡率均为同类地区第

              一,成效为同类地区第二。全年新登记流动人口7497人,手工注销6076人,新登记出租房639家。


                                    表3-1  第五次、第六次泰顺县人口普查流出人口一览表                                      单位:人

                                                        第五次人口普查                       第六次人口普查
                            类  别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外出县内                     17453           17.18            —              —
                外出浙江本省            市内其他县                                            26190
                                                     34007          33.48                          42.15
                   其他县            省内其他市                                            28214
                           外出省外                     50115           49.34          74655           57.85
                            合  计                   101575             100         129059            100



                                       表3-2  1993—2014年全县暂住人口登记数一览表                                  单位:人
                年份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人数      5704    6882    3102    3835   4284    4112    4128   12840    3892     —      6371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人数      3273     —      9689    5920   7524    4977    5943    6894    5573    6631    6712





                                              第三节  户口迁移变动


                   一、户口迁移
                   1951年4月,根据《浙江省城镇户口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凡县辖区户口迁往外地者,应由户主于

              迁出前3日申报迁出登记,注销原户口,发给户口迁移证;凡由泰顺本县以外迁入者,迁入者应于到达之
              次日,持迁移证(农村须有乡镇政府证明),向迁入地申报登记入户;凡在县内迁移者,应持户口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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