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4 - 《朱封鳌天台集<第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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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得道,会而议云:“我免笼樊,功由此王,其耽果报,增长有为。 从此死已,不
           复为王。 方沉火坑,良难可救,幸其未苦,正可开化。”其一人云:“此王着欲而

           复邪见,若非爱钩,无由可拔。 一人可为端正妇,二作聪明儿,儿妇之言,必当
           从顺。”如宜设化,果获改邪。 妇者,妙音菩萨是。 昔二子者,今药王、药上二菩
           萨是。 昔时王者,今华德菩萨是。 所以白毫东召,升紫台而西引;神呪护经,使

           流通而大益。 说四圣之前缘故,名《妙庄严王本事品》。
                又妙庄严者,妙法功德,庄严诸根也。 此王往日于妙法有缘,道熏时熟,诸
           根应净,生虽未获,其理必臻,灵瑞感通,嘉名早立。 例如善吉,虽未无诤,已号
           空生。 故下文云:“得清净功德庄严三昧。”以是义故,名《妙庄严王》也。 前品

           说呪护,今品说人护。 人护尚尔,呪护弥良,普劝流通也。
                文为六:一、明事本;二、双标能所;三、能化方便;四、所化得益;五、结会古
           今;六、闻品悟道。 事本如文。
                “彼佛法中”下,第二、双标能所。 所化一人,能化三人,俱出其名。 别显

           二子福慧,六度、四弘。 余经指此为十波罗蜜,横法门也;三十七助道,竖法门
           也。 余经为正道,行行为助道。 今经指十度为正,呼此是助道也。 禅度中具有

           三昧,道品中节节有三昧。 更标七三昧者,广显法门耳。
                从“时彼佛” 下,第三、能化方便。 文为三:一、时至;二、论议;三、现化。
           初“时至”者。 彼佛出世,常宣正法。 于王缘弱,则非其时。 若说《法华》,则其
           时矣。 文云:彼佛将欲引导说《法华经》,即其义也。 第二、论议。 文中,子白

           母时至,母让令化父,子怨出邪见家,母责令忧念。 悉如文。 从“于是二子”
           下,是第三、现化。 现化应十八变,可具释之。
                从“时父见子”下,第四、所化得益。 文为十:一、信子伏师。 王睹邪变,或
           一或二,狭而且陋,见子所作,叹未曾有,信其子而伏其师。 问师是谁,我亦愿
           见。 二、父王已信。 宫中八万四千又熟,白母称庆愿放出家,母亦听之。 三、重

           催父母。 今正其时,佛难值故。 四、化功已着,佛叹功德。 法华三昧者,摄一切
           法归一实相,如前说。 离恶趣者,一往以三途为恶趣,具论二十五有 ,皆乖真
                                                                           ①
                                                                                       第
           起妄,悉是恶趣,今皆离之。 即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也有也。 佛集三昧者,
                                                                                       三
           即秘密之藏,佛集其中,唯佛行处,非余人也。 五、俱诣佛所。 闻法供养,见瑞                                       辑

           欢喜。 六、佛与受记。 七、出家修行。 八、称叹二子。 九、佛述行高。 十、叹佛                                    ︽
                                                                                       法
           自誓。                                                                         华
                                                                                       文
                                                                                       句
                                                                                       ︾
               ①  二十五有:生死轮回之迷界计分二十五种(欲界十四种,色界七种,无色界四种),由因必得果,因果                        选
                                                                                       释
           不亡,故称为有。 三界有二十五种有情异熟之果体。 破此二十五有,可用二十五种三昧。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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