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鹿城史志》二O二一·秋冬(总第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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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令博求典故,务合至当之论,臣有以仰见皇上纯孝
之心矣。比有言者遂谓朝议为当,巩未免胶柱鼓瑟而不适
于时,党同伐异而不当于理,臣固未敢以为然也。夫天下
岂有无父母之国(指天子)哉!臣立清朝,发愤痛心,不
得不为皇上明辨其事。《记》曰:‘修礼非从天降也,非
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故圣人缘人情以制礼,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夫汉之哀帝,宋之英宗,乃
定陶王,濮王之子,当时,成帝、仁宗无子,皆预立为皇嗣,
而养之于宫中,是尝为人后者也。故师丹、司马光之论,
施于彼一时犹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七年,比于崩
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遗诏,迎取皇上入继大统,岂非以
天下者祖宗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臣伏读祖训曰:“凡
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夫孝宗,兴献王兄也,兴献王
孝宗亲弟也,皇上,兴献王长子也。今武宗无嗣,以次属及,
则皇上之有天下,真犹高皇帝相授受者也。故遗诏直曰:
‘兴献王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著为孝宗后,比之预立为
嗣养之宫中者,其公私实较然不同矣。或以孝宗德泽在人,
不可无后。夫孝宗诚不可忘也。假使兴献王尚存,嗣位今
日,恐弟亦无后兄之义。夫兴献王往矣,称之以皇叔父,
鬼神固不能无疑也。今圣母之迎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
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况
兴献王惟皇上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父母之
义。故在皇上谓继统武宗而得尊崇其亲则可,谓嗣孝宗以
自绝其亲则不可。或以大统不可绝为说者,则将继孝宗乎 ?
继武宗乎?夫统与嗣不同,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帝承
惠帝之后则以弟继;宣帝承昭帝之后,则以兄孙继。若必
强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尝
越 瓯
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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