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教育志(一)
P. 133

及教育,且许多出身工、农家庭的学生往往因家庭经济困难或怕耽误农时而中途辍学。同时,



                                  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大批城镇中小学毕业生,也因缺乏一定的生产知识和技能而影响了就


                                  业安排。由此,1958—965年期间,按国家要求,全省学校系统在基本维持1951—957年学
                                                                                                                                                                                                   1
                                                                             1

                                  制系统基础上,重点进行了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缩短中小学教育年限两个方面的改革。





                                           (一) 幼儿教育





                                          1958—960年“大跃进”期间,各地幼儿园对学制执行不太严格,实行两年制或三年制的
                                                       1

                                  均有。幼儿入园年龄控制也较放松,部分入园幼儿尚不足3周岁。1960年下半年,部分市、



                                  县确定了一批教改试点幼儿园,进行汉语拼音和识字教学试验,以求在规定的年限内提高幼



                                  儿的认知水平,但试验时间不长。





                                           (二) 小学教育





                                          1958年,省教育厅提出,本着“大胆试验,稳步改革”的原则,每县可指定2所或3所完全


                                  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并在改革中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同时制定了《浙江省小学五年一贯制教



                                  学计划(草案)》。至1959年下半年,全省有21个县、市44所小学一、二、三3个年级的82个


                                  班试行五年一贯制。1960年上半年,根据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教育必须改革》报



                                  告精神,省教育厅确定杭州市佑圣观路小学、安吉路小学,绍兴县柯桥公社中心小学和1所生



                                  产大队小学,昌化县朱家湾小学(村小)进行五年一贯制试点;杭州市、宁波市教育局及杭州师


                                  范学院也分别确定若干小学及附属小学试点。随之,省委提出“各县市在3所以上重点小学



                                  搞五年一贯制试点”的要求。至下半年,全省各地共有1738所小学(占其时全省完全小学的


                                  27.2%)进行学制改革试验。除小学五年一贯制试验外,也有少数学校试行小学四年一贯制、



                                  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或八年一贯制。但因试验工作尚欠科学严谨,有要求偏高、偏急之弊,且



                                  中小学试验学校的相互衔接也缺少通盘规划,故自年底起又进行了调整。至1961年下半年,


                                  全省试验学校压缩为127校,计478个班(一年级263班、二年级215班)。1962年秋又减少



                                  为95校,1963年秋再调减为25校,其中城市小学6所,县、镇小学19所,分布在全省的22个



                                  市、县。1963年起,在办好全日制小学的同时,又在山高、村小、居民分散的地区兴办多种形


                                  式的简易小学(耕读小学),学制均为四年。其时,省内各聋哑学校也兴起以缩短学制为标志



                                  的教育革命,学习年限分别减为9年或8年。





                                           (三) 中学教育





                                          1958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省教育厅提出在普通中小


                                  学和师范学校中试行新学制的意见,要求每个专区,选定2~3所完全中学,开展在“三·三”



                                  制基础上提高教学要求和质量试验;选定2~3所完全中学,各确定一、二个班试行“三·二”


                                  学制,并在高中段实行文理分科;选定1所中学试行四年一贯制。并分别制订了《浙江省普通



                                  中学高中文理分科二年制试行教学计划》《浙江省四年制中学试行教学计划》。又决定,经所



                                  在地中共地委批准,可在初中二年级选拔20%左右的优秀学生直接升入高中一年级;在高中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