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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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选拔20%左右的优秀学生实行文理分科教学,并提前一年毕业。据此,宁波市青年中
学有两个班试行五年一贯制,湖州中学有两个班试行高中二年制文理分科,临海二中(高中)
开设招收只具有高小毕业或初中一、二年级程度工农学生的工农特别班,进行加快培养速度
的试验。这些学制改革试验后来均无形中止,也未做过系统的总结和评估。
1960年4月下旬,省教育厅组织5个教改试点工作组,分别在杭州一中(基础较好的完全
中学)、宁波一中(基础较好的高中)、诸暨县浣东初中(县城初中)、绍兴县柯桥初中(农村初
中)试行中学“三·二”制,在杭州四中(基础较好的完全中学)试行中学四年一贯制。同时,杭
州市教育局在杭州二中、宁波市教育局在宁波女中、浙江大学在浙大附中、杭州大学在杭大附
中也各自进行学制改革的试验。至当年暑假,全省试验中学增至161所,占当时全省中学总
数的15%。试验以中小学“五· 三· 二”学制为主,另有5所学校试验中小学十年一贯制
(九、十年级实行文理分科),所学校试验中小学九年一贯制,1所学校试验中学四年一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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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并组织力量编印了语文、外国语、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的试验教材29种,供试验中
学的初、高中一年级试用。但因试验教材要求偏急、内容偏深、分量偏重,有相当多教师水平
跟不上要求,导致学生课业负担偏重,知识巩固率偏低,随即于1961年后逐步缩小试验面。
全省试验中学1961年减为40校,计139个班;1962年又减为32校,计100个班。1963年,
在总结评价前三年试验工作基础上,经再次调整,保留杭州四中、宁波五中、嘉兴三中3校继
续试验,并确定杭州四中、宁波五中分别试行中学五年一贯制,执行《浙江省五年制试验中学
1963—964学年教学计划》;嘉兴三中试行新六年制(三·三分段),执行教育部所颁《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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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的中学段计划。此后直至1966年,试验学校未再变动。又,1964年
和1965年,浙江开始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全省有60所全日制普通中学(大体上每县1所)先
后改办为半工(农)半读的普通中学。
(四) 中等职业教育
1.中等专业(技术)教育
1958—1965年间新办的大批初、中等技术学校,基本为三年或四年制,但其内部专业,也
有因其性质和需要不同而实行其他学制者。其时浙江省音乐、舞蹈、戏曲学校内招收高小毕
业生的越剧演员班和舞蹈班均实行六年制,越剧乐队班则实行五年制;工科类的化学工艺学、
水利专业,农科类的植物保护、畜牧兽医专业,医科类的医士、护士、医士助产士专业,均实行
三年半制;工科类的地质专业,农科类的农作物、蚕桑专业,财经类的工业企业计划统计、工业
企业财务会计专业和农业学校的会计班,均实行二年制(部分班级实行一年半制);个别卫生
学校于1965年招收的计划生育专业则实行一年制。1964年和1965年,浙江各地新办和改办
的中、初等半工(农)半读技术学校,均分别实行四年、三年、二年、一年的学制。
2.农职业教育
1958年上半年,为适应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及高小毕业生的升学要求,全省各地于短时间
内办起了8374所农业中学,学生数达30.95万人。参照全日制初中的学制,修业年限为3
年,多数实行半耕半读。另有其他职业中学423所,学生1.35万人,实行五年一贯制,要求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