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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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劳动技能。





                                          (五)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1.中等专业(技术)教育



                                         自1979年起,全省中等专业技术学校除招收初中毕业生外,也招收高中毕业生,并允许


                                学制多样化。1980年后,省内半数以上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三年制、四年制或三、四年混



                                合制,余者则实行二年制、二年半制或二、三年混合制。1985年后,仍逐步改回以招收初中毕



                                                                                                                                                         1
                                业生为主。全省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1981—984年均占50%以上,1985—

                                 1989年均在40%左右,主要为财经类、工科类和政法类学校。20世纪90年代,基本恢复以招



                                收初中毕业生为主,所行学制也以三年制为主,并开始对省属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体


                                制调整。



                                          2.中等 职业技术(职业高中)教育



                                         1979年,杭州市率先在普通中学内试办附设职业高中班,定学制为二年或三年。此后,


                                新办的城市职业高中、普通中学改办的职业高中及附设职业高中班在各地得到发展,农村职



                                业技术高中及中学附设职业高中班也大量增加。农(职)业初中均为三年制,农(职)业高中则


                                一年制、二年制、三年制并存。1986年后,省教委陆续制订了机械、电子电工、工业与民用建



                                筑、服装、食品、烹饪、工艺美术、财会、幼教、畜牧兽医、园林花卉、农村家庭综合经营共12个



                                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于1989年汇订成册供各地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这些专业均招



                                收初中毕业生,除烹饪、农村家庭综合经营两个专业实行二年制外,其余专业均为三年制。20


                                世纪90年代,浙江省城乡职业发展势头加快,1994年后,全省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


                                 已达到1∶1。



                                          3.技工教育



                                         1978年后,根据教育部及劳动总局联合通知的要求,技工教育重新划归省劳动局管理。


                                其执行的学制:招收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一般为三年制;招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一般为



                                二年制。1986年后,除个别工种仍招收高中毕业生外,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





                                          (六) 师范教育





                                          1.中等师范教育


                                         1980年8月,教育部重新制定《中等师范学校试行规程》,规定中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



                                范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社会青年,学制有三年、四年两种。此后又规定,招收小



                                学民办(代课)教师的班级,学制为二年。据此,省教育局于1981年、1982年先后颁发了浙江


                                省中等师范学校(三年制)、幼儿师范学校(三年制)、民办教师班(二年制)教学计划,供各校施



                                行。1979—989年,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实际执行的学制,依不同年份在校生总数统计: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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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二年制占98.7%,三年制占1.3%;981年起,二年制的比重降低,三年制的比重上升,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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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少数班级实行四年制;1984年,二年制占45.6%,三年制占51.7%,四年制占2.6%;985

                                年后,基本上均实行三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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