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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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教育






                                           1.中等职业教育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已成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



                                  力量。省属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则自2000年起实行体制调整:部分条件较好的中专学校


                                  通过与其他学校合并或升格的方式筹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学校并入有关高等院校;部



                                  分学校转为地方管理;部分学校撤销建制;停止中专招生,退出学历教育。20世纪80年代开


                                  始陆续创办的地方综合性中等专业学校,及由职业高中改制的综合中专(也称职业中专)渐成



                                  省内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主体。此类学校不受专门科类限制,按地方需要开设专业,办学较为



                                  机动。技工学校则渐向拓宽工种(专业)的知识面和服务范围,建设品牌专业方向发展。上述


                                  3类学校均招收初中毕业生,所执行学制一般均为三年(技工学校部分第三产业专业学制为



                                  二年)。



                                           2.高等职业教育


                                           20世纪90年代末,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开始勃兴。1998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经教育



                                  部批准成立。至2010年,全省已拥有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43所,除少数专业外,均为三年


                                  制。同期兴起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也属高等职业教育范畴。其中高级技工培养,主要



                                  招收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业资格的人员,学习年限2~3年。预备



                                  技师培养,主要招收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部分


                                  知识技能型职业,可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不少于4年。技师或高级技师培养,则



                                  主要招收企业在职职工中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生产服务一线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


                                  员。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全省兴起的“3+2”制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即前3年实施中等



                                  职业教育,后2年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则属中、高等教育衔接的一种职业教育新制。





                                           (三) 师范教育





                                           1.中等师范教育



                                           2000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颁发的


                                  《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提出的2002年基本实现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教育过渡的目



                                  标,全省中等师范学校普通师范专业全部停止招生,其建制则于2002年全部在校生毕业后撤



                                  销。中等师范学校建制撤销后,其教育资源主要用于扩充高等师范教育。学校所在市(地)有


                                  高等师范院校的,并入该院校;无高等师范院校的,则并入其他高等院校,成立二级师范学院



                                  或师范部。原有中等师范学校较多的市(地),可以选择一所改办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



                                  基地。原来办学条件不足、布局不尽合理的个别中等师范学校可以改建为高中段学校。2002


                                  年后,全省原有的29所中等师范学校,有12所并入高等师范院校,9所并入其他高等院校,5


                                  所改为教师进修学校,3所转办为高中段学校。



                                            2.高等师范教育



                                            自2004年起,省内原有高等师范院校均随高等教育结构布局调整,与他校合并、改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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