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3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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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同时规定,各公私立中学的设立、立案、停办等均须由省决定。



                                           1.接管、改办、新建幼稚园



                                           浙江一解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接管了原有的公立幼稚园,改办了部分外国教会办的


                                  幼稚园(班)计40余处,并陆续新办了一批幼稚园(班)。据1950年统计,其时全省计有幼稚



                                  园(班)206处,在园幼儿0.65万人,教职工486人。



                                           2.接管公立小学和民办公助改制



                                           浙江解放后,各市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先后接管了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公立小学,并将原



                                  有的中心国民学校改为完全小学或中心小学,原有的保国民学校改为初级小学或村小学。其



                                  时,因社会发生剧烈变动,教育发展也受一定影响。1949年下半年,全省小学校数减至16338


                                  所,在校学生减至84.08万人。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



                                  作出《关于公立学校的决定》,要求除原有公立完全小学及县立初级小学外,其余小学一律改



                                  为民办公助。12月6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小学民办公助的指示信》,进一步推动这方面


                                  的工作。1950年上半年,省文教厅提出“巩固与改造公立小学,大力发展民办小学,维持与扶



                                  植私立小学”的工作方针,强调“小学的维持与发展,主要靠民办公助”,要求各地组织村或乡



                                  的教育委员会,邀请当地农会代表、知识分子代表、开明绅士、公正商民及学生家长代表共同



                                  组成,认真整理公立学校的款产。规定原由学校收租的田地产仍归学校收租,也可组织年龄


                                  较长的学生进行生产劳动,其部分收益归学校所得,政府也酌量补助一部分。并规定学校可



                                  酌量收取学杂费,教师的膳食则发动学生轮流供给。其时农村中普遍推行“增产办学”方式,



                                  即由群众分担一部分劳力和资金经营学田,以其所得解决学校办学经费。6月间,省文教厅


                                  转发教育部关于私塾处理问题的意见,强调“私塾的存废,决定于当地是否有适合农村生产情



                                  况的相当数量的新式小学,以解决儿童就学问题”。1950年下半年,全省民办和私立小学合



                                  占小学校总数(20910所学校)的89.8%,在校生占小学生总数(121.97万人)的67.1%,但仍



                                  有不少山区乡尚无小学。1951年4月底至5月上旬召开的省第一次初等教育工作会议,要求



                                  全省初等教育继续贯彻“调整统一,整顿巩固,有条件地发展”的方针:在城镇,主要是调整班


                                  级,充实学额,并发动大型厂矿、企业、机关、团体、工商联等单位办学;在农村,则要求在划乡



                                  后做到每乡有小学,继续鼓励小学民办,同时加强学校辅导区制。1951年10月底至11月上



                                  旬,全省第一次文教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各级政府用革命办法开展文化教育建设,争取在今后


                                  的五六年内达到全省学龄儿童均能入学。至年底,小学校数增至27402所,在校小学生增至



                                  183.37万人,均已超过民国时期全省小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的最高数。尤以民办小学学生



                                  增加较多,较上年增长93.3%。此外,尚有私塾156所,学生0.14万人。其时,民办和民办公



                                  助小学数已占到全省小学校总数的94.18%,其学生数则占到总数的78.38%,大量贫雇农子



                                  女均有就近入学机会,全省小学生中工农子女的比例已达75.02%。1952年,农村土地改革


                                  基本完成,学校原有学田被基本取消,大批小学已无校产收入支撑。省人民政府随即于本年



                                  下半年在整顿小学教育同时,将民办和民办公助小学均转制为公办小学,其教职员工工资均



                                  改由政府财政负担,另以学费收入作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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