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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接收教会学校
1951年1月10日,遵照教育部《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
示》精神,省文教厅召开接受美国津贴的中等学校会议,交代政策,办理登记。其时,全省接受
外国津贴的教会中学共17所,其中美国基督教会背景的8所,英国基督教会背景的3所,美
英基督教会共同背景的2所,法国天主教会背景的1所,意大利天主教会背景的1所,匈牙利
天主教会背景的2所,分设于杭州市(5所)、宁波市(3所)、嘉兴县(2所)、平湖县(1所)、嘉善
县(1所)、吴兴县(2所)、绍兴县(2所)、金华县(1所)。计149个班,在校学生5302人(初中
生4027人,高中生1275人)。
接收此类学校的具体政策为:不迁校并校,不调整班级,不增加学费,不裁减人员,不降低
教职员待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学校教育的改造工作;接受美国津贴的学校一律收归中国
人自办,或由政府接收后改为公立,或改组校董会后仍维持私立继续办理,或由人民团体接
办;学校原有人员中的中国籍教职员一般原职留用,外国籍人员一律不得再任校董和学校行
政职务。对外国教会办的私立中学,尚有不准将宗教内容列入正式课程,不得强迫学生信仰
宗教,不得由外国人任校长、校务委员职务等要求。对原来领受教会津贴而又家境确实困难
的学生,由政府给予补贴,助其继续求学。本年7月,先行接收设在杭州市的私立蕙兰中学
(接受美国基督教北浸礼会差会津贴)及设在宁波市的私立甬江女子中学(接受美国基督教浸
礼会长老会及英国基督教循道公会津贴)。接收后的蕙兰中学与国立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合
并,组成省立杭州第二中学;接收后的甬江女子中学改组为宁波市立女子中学。1952年8
月,杭州市的私立弘道女子中学(接受美国基督教南北长老会北浸礼会津贴)并入省立杭州女
子中学。其余14所教会中学,也均于1952年10月分别由当地人民政府派员接收后改为公
立中学,其中设在湖州市的私立湖郡女子中学和私立东吴大学附属中学(均接受美国基督教
监理公会津贴),在接收后合并为湖州市初级中学,后又改为湖州市第二中学。至此,接收教
会中学工作全部完成。全省74所接受外国津贴(其中18所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小学,也于
1951年由政府先行接收其中8所,并将28所教会小学改由中国人自办,其余的则在1952年
内全部接收完毕。接收后的教会小学分别改为公立、民办和民办公助小学,或在改组校董会
后继续保持私立性质。
7.接收全部私立中学
1949年上半年,全省有私立中学114所,占当时中学校数的59.4%;在校中学生3.4万
人,占当时中学生总数的51.1%。下半年,因政治关系或因校址仍在未解放区而停办15所,
因经费无着难以维持而自行裁并6所,又新设12所,总数减至105所,在校学生2.44万人,
教职工0.22万人。省人民政府在接管和调整公立中学的同时,按照“保持维护,加强领导,逐
步改造”的方针,对原有私立中学分别作出安排:原来办理成绩优良且历史悠久的均予支持,
饬令重新登记,重办立案手续;少数办学条件极差、管理不善的,任其自然淘汰;申请新设私立
中学的,均予严格审查,要求具备一定的经费、校舍、设备等必要条件。同时规定:私立中学必
须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取消反动课程;在校内实行民主管理;做到学校经济公开。
1950年上半年,又有15所私立中学因经费问题而停办,另有2所合并成1校,全省私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