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2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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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
用,相关经费均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助。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在满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需要的前
提下,也注重对其开展早期训练。1999年迁建的衢州市聋哑学校,原本只能满足基本义务教
育需求。在省财政和福利彩票基金资助下,已于2009年6月建成新的教学综合楼,并创办了
“聋健合一”,即聋儿和健听幼儿相融合,在正常化教育环境中学习的幼儿园,可接纳全市聋哑
儿童接受基础教育和学前康复训练。
(二)听障教育的学制与课程
民国时期,省内各私立聋哑学校的学习年限及课程开设,均按“教育聋哑子女,能通语言
文字,具有实业之技能,俾得自立谋生”的目标,由学校自定。杭州惠爱聋哑学校分预科、正科
两部,预科4年毕业,正科3年毕业。预科设音学、国文、英文、道学、算学、历史、地理、体操、
图画、织毯10门课程,正科再增设理科、卫生2门课程。杭州私立吴山聋哑学校在初办时设
美术、普通2科,但不久即合并为普通科,并依照普通小学修业以6年为期(前期4年,后期2
年)。开设有公民训练、应用文、算术、常识、艺术、劳作、体育、选习8门课程,其中应用文包括
国语、尺牍、会话、书法、手切,艺术包括国画和西画。劳作课的内容,男生为木工、竹工、园艺
等,女生为刺绣、缝纫、园艺、烹饪等;选习课有野外写生与打字练习2项,学生可各自选1项。
绍兴县救济院盲哑学校规定一般为4年毕业,有志深造者可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哑部设音
学(贝利字母手势拼法口式),官话(两三字之应用短句),图画(初小画本),习字(石笔书、粉笔
书),算术(数目)等课程。民国30年(1941年)办于沦陷区的杭州聋哑学校,设有初期班、普
通科和职业科。初期班修业1年,期满后升入普通科;普通科修业6年,毕业后升入职业科。
初期班的教学内容有聋哑课本、手切法、人物学(指导哑童用“手指语”表示人物称谓的知识)、
浅白算法、看嘴学话、幼稚园功课、写字、游戏等;普通科设有国语、外国语、常识、公民、算术、
手切、问答、笔谈、尺牍、发音、图画、体育12门课程。私立温州聋哑学校则设语文、算术、图
画、劳作、体育、写字等课程,借用小学课本,实行复式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提出,聋哑教育的培养任务与同级普通
教育的培养任务完全一致,只是要求更加注重对聋哑儿童少年进行职业劳动技能的训练,为
他们将来参加劳动生产准备条件。但20世纪50年代初期,国家尚未订定聋哑学校的统一学
制,一般均参照小学学制,定学习年限为6年,并参照小学的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借用小学相
应年级的课本作教材,适当加以精简。1953年后,按教育部建议,聋哑学校的学习年限一般
略长于普通小学,以1~2年为预备阶段,学习看口、发音、识字、手势、日常会话和生活知识
等;正式学习阶段的课程设置,除不设音乐外,包括普通小学的全部科目。职业技术课的内容
则因校而异,温州市聋哑学校自1953年起,先后开设过木工、泥水、雕刻、刺绣、缝纫、理发等
职业劳动课,宁波市聋哑学校则先后开设过缝纫、木工、美工、理发、打字、包装用品制作等职
业技术教育课。
1957年起,按教育部关于聋哑学校手势教学班级和口语教学班级的教学计划规定,全省
各聋哑学校的修业年限普遍延长为10年,并实行一贯制,其中一至六年级相当于初小程度,